最近的爆炸新闻,NewJeans解约事件想必大家都刷到了,但是太多名字、概念和背景信息,不是资深韩娱粉很难消化。
NewJeans这种全球知名级别的艺人团体公开声明解约,可以说是史无前例。
作为娱乐行业从业者的我们,可以从本次事件学习、借鉴和总结。
因此我进行了简化梳理和细分,让大家能够快速了解到本次事件核心点的同时,深入分析一下NewJeans本次公开解约,将会对中国音乐娱乐产业造成何种间接影响。
本篇文章将从三个方面展开:
背景篇,介绍解约事件核心信息。
法律篇,分析解约行为将产生的法律后果。
影响篇,分析解约行为将对市场和行业产生的影响。
- 背景篇 -
重要人物与公司名称
本次事件核心人物及主体由以下人物和公司组成:
NewJeans是韩国ADOR娱乐公司于2022年推出的女子团体,由Minji、Hanni、Danielle、Haerin和Hyein共5名成员组成,于2022年7月22日以迷你专辑《New Jeans》出道。
ADOR是一间韩国的娱乐经纪公司。ADOR为“All Doors One Room”的缩写,2021年于韩国成立,是HYBE旗下的子公司,在2024年更换了代表人物(闵熙珍变更为金周永)。
闵熙珍是一位韩国的艺术总监和平面设计师。她曾担任韩国SM娱乐的创意总监,负责K-pop少女时代、Red Velvet、NewJeans、SHINee、f(x)和Exo等团体的品牌推广。前任HYBE娱乐公司的旗下子公司ADOR内部理事。
HYBE是一间韩国大型的跨国娱乐公司。2005年由音乐制作人兼作曲家房时爀于韩国成立,旧名为Big Hit娱乐,于2021年3月30日更名为HYBE。主要从事艺人经纪、音乐制作、出版发行、平台商务、教育事业等相关业务。
重要时间线
2021年底,HYBE新成立的独立子公司ADOR,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举行了第二轮全球选拔赛,最终出道成员于2022年3月时拍板定案。
2022年8月1日推出ADOR首个五人女子团体NewJeans。
2024年4月21日,母公司HYBE指控闵熙珍滥用职权传递公司内部情报,并密谋夺取ADOR的经营权并使其独立。同日,HYBE对闵熙珍展开内部调查,并发信通知闵熙珍辞去ADOR代表理事一职。8月27日,召开理事会,宣布任命公司内部理事金周永为新任代表理事,闵熙珍将辞去代表理事,继续担任内部理事的职务。
NewJeans 在2024年11月28日晚间宣布,所属公司ADOR未能在14天内纠正违约行为,该团自南韩时间11月29日00:00起与ADOR解约。
NewJeans指出:“HYBE(母公司)和ADOR没有进行任何改善,或满足先前所提出的要求。”认为公司没有意愿也没有能力保护该团,因此5名成员一致决定解除专属合约。
对此ADOR公司发表回应声明“ADOR作为专属合约的一方,没有违反合约,单方面声称信任被破坏,不能成为解除合约的理由。ADOR与NewJeans成员之间签订的专属合约仍然有效。”
总结:闵熙珍为NewJeans出道并获得成功的恩人,闵熙珍因在HYBE集团内遭到权力排挤和指控,导致NewJeans成员在经纪公司内遭到不公待遇,NewJeans公开通牒ADOR公司限期改正行为,后NewJeans公开单方面宣布正式解约。
- 法律篇 -
根据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的标准专属合约条款,若艺人提前解约,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为:以解约时最近两年的月均收入为基础,乘以剩余的合约期限(月数)。
这一规则的设定,是为了补偿经纪公司在合约剩余期间内可能失去的预期收益。
根据韩国金融监督院的电子公示系统数据,ADOR在去年录得销售额为1103亿韩元。考虑到NewJeans的合约尚有5年期限未满,业内预计,如果发生解约,NewJeans的违约金金额可能会在4000亿至6000亿韩元之间浮动(约合人民币20亿至30亿)。
NewJeans方则认为其从未违反专属合同,因此没有理由支付违约金。
DANIELLE表示:“我们五个人在专属合同解除后,将自由地进行我们真正想要的活动。不过,对于已经签订且承诺的日程安排,我们会如期进行。我们对一直支持我们的广告商们心怀感激,也想告诉大家完全不必担心。我们绝没有因为合同解除而想给其他人带来任何损害的意图。”
HAERIN强调说:“我也看到了很多关于违约金的报道。但我们从未违反专属合同,因此没有支付违约金的理由。相反,现在的ADOR和HYBE才是违反合同的一方,因此责任当然在他们。”
基于艺人和公司的立场是矛盾对立的。从各自立场出发,彼此必然都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责任在对方。
从法院第三方的立场,从客观的角度分析,应该分两步分析:
艺人经纪专属合同是否应当解除?
艺人经纪专属合同解除后的责任该如何划分?
为解决2009年韩国艺人与经纪公司之间不平等的“奴隶合同”问题,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Korea Fair Trade Commission,简称“KFTC”)在当年推出了《大众文化艺术人标准专属合同》(以下简称《标准专属合同》,也就是本篇开头的图片)。
这一合同作为规范行业行为的模板,要求娱乐经纪公司在提供格式合同时以《标准专属合同》为参照。
根据《标准专属合同》,解除合同的程序分为两步:第一步是确认是否存在合同解除的合法事由;第二步是向对方正式发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
KFTC发布的“专属经纪合同标准模板”明确指出,解除合同前应提供14天的纠正期限。例如,当一方在合同履行中出现违约行为时,另一方可发出通知,要求对方在14天内纠正行为。如果对方未能在14天内整改,视违约情节的严重程度,守约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
在判断是否满足合同解除的条件时,法院不仅依据合同约定,还会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评估双方的信赖关系是否已经彻底破裂。由于专属经纪合同具有人身专属性,艺人的表演、歌唱等专业技能具备不可替代性,经纪公司和艺人之间的合作依赖于彼此的信任。如果这种信赖关系被破坏,继续强迫艺人履行合同可能会侵犯艺人的人格权(人格尊严)。在这一背景下,法院通常不会要求艺人继续履行合同,而是允许双方解约。不过,如果艺人单方面违约,则仍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根据标准专属合同的规定,艺人如果与经纪公司提前解约,违约金的计算方式通常是“前一年或前两年的月均收入 × 剩余的合同月份数”。
这个算法的逻辑是,补偿经纪公司在合同剩余期间内的预期收入损失。
举个例子:如果某艺人在过去两年的月均收入是1000万韩元,剩余的合同期是3年(也就是36个月),那么违约金可能就是:
1000万韩元 × 36个月 = 36亿韩元。
金律师表示,ADOR去年的销售额超过1100亿韩元,而NewJeans的合同还剩大约5年,按照行业惯例来算,如果艺人解约,违约金可能高达数千亿韩元(几十亿人民币)。
不过,法院在判定具体的违约金金额时,不是单纯“照公式算”,还会考虑违约金是否过高的问题。2018年,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KFTC)对8家经纪公司的“练习生合同”进行了抽查,发现一些公司要求艺人支付“经纪公司投入金额的2到3倍”作为违约金。KFTC认为这个标准不合理,要求调整为“只赔偿经纪公司已投入的金额”,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打个比方:如果经纪公司为了培养艺人投入了1亿韩元,但合同中要求赔偿2到3倍的金额(即2亿到3亿韩元),KFTC的调整后,艺人只需要赔偿1亿韩元的实际投入金额,而不是多倍的赔偿。这一调整显著降低了艺人的赔偿负担,防止“天价违约金”现象的发生。
- 影响篇 -
经纪公司在起诉艺人赔偿违约金的时候,一点都不会“Super Shy”,而是“Super Natural”。
“天价违约金”已成为艺人解约的主要障碍之一。解约赔偿金动辄数亿元,引发了行业对“违约金是否合理”的讨论。NewJeans事件中,KFTC的干预为中国的违约金计算标准提供了借鉴。
可能的改变:
法院在实际案件审理中,对娱乐行业的经纪合同,从格式条款角度进行更严格判断和审理,避免经纪公司滥用优势地位,强行规定“2~3倍投入金额”或“巨额预期收益赔偿”作为违约金的标准。未来的合同中,“实际损失补偿原则”可能会得到更多的适用,违约金的金额会趋于更加透明和可预见。
信赖关系的界定:艺人解约的权利保障
NewJeans解约事件的另一个焦点是信赖关系的破裂。在韩国,专属经纪合同的解除不仅取决于合同条款,还取决于信赖关系是否丧失。如果艺人和经纪公司之间的信任已经完全破裂,法院可能会认为强制继续履约侵犯艺人人格权。
可能的改变:在中国,艺人通常面临“单方面被控制”的困境。经纪公司利用合同的专属性,剥夺了艺人的话语权和主动解约权。未来,随着法院对“信赖关系破裂”的重视,解约理由的灵活性可能会被引入判决考量中。艺人可以更多地通过“信赖关系丧失”来主张解约,而不必完全依赖合同条款的解除条件。
在实践中我们也遇到过,明明艺人与经纪公司已经在情绪和态度上绝无继续合作可能,而审判机关却给予继续履行合同的判决,让人啼笑皆非,导致执行都存在巨大困难。希望今后避免出现此类“强扭的瓜不甜”的尴尬情况产生。
案例借鉴:
中国的张艺兴与韩国SM公司解约时,法院的判决在一定程度上考虑了艺人与公司之间的信赖关系变化。如果未来中国的司法实践中能进一步引入“信赖关系丧失”的评判标准,艺人在与经纪公司博弈中将获得更多主动权。
专属经纪合同的“人身依附性”将被重构
在NewJeans事件中,法院对艺人人格权的保护受到关注。专属经纪合同的核心在于艺人的人身专属性,但如果强行要求艺人在“信赖关系丧失”的情况下继续合作,可能侵犯艺人的人格尊严。
可能的改变:
未来,中国的专属经纪合同可能会受到“人格权法”的进一步约束。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明确了“人格权独立保护”的法律框架,艺人的人格尊严将得到更强的法律保障。娱乐公司如果依赖“人身依附关系”来控制艺人,未来可能面临更多的法律挑战。
案例借鉴:
国内曾发生过多起“艺人被雪藏”的案例,典型的如陈楚生与天娱的解约纠纷。如果“人格权独立保护”成为行业共识,未来艺人将可以通过“人格权保护”的方式,提前解除合同,避免被“雪藏”或“架空”。
行业监管可能趋严:监管部门的介入
2018年,KFTC的干预促使韩国调整了经纪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这为中国音乐娱乐行业提供了监管思路。与传统的“市场自由博弈”不同,强制性标准合同的推行可能会成为一种趋势。
可能的改变:
中国娱乐行业的监管可能会出现更多的“格式合同调整”。标准化的经纪合同模板或将被推行,尤其是对未成年练习生的保护、解约程序、违约金标准等关键条款的规范。类似于2018年中国的“偶像练习生保护机制”,监管部门可能会出台专项政策,限制对未成年艺人的不公平条款。
经纪公司商业模式的转变:以共赢为核心
NewJeans解约风波暴露出经纪公司对艺人强控制的商业模式的弊端。传统的“控制-压榨-榨取”模式已无法持续。如果解约的主动权更多掌握在艺人手中,经纪公司未来可能会从“独占控制”向“协作共赢”转变。
可能的改变:
未来的经纪合同结构可能更加灵活,尤其是短期合作(如“项目制”)的模式将逐渐增多。经纪公司会更注重利益共享,通过合作激励的方式与艺人保持长期关系,而不是依赖“专属控制”。这将推动经纪行业的商业模式升级,短约+项目制的合作模式或将成为趋势。
NewJeans事件带来的深远影响
NewJeans的解约风波,暴露了艺人专属经纪合同中的高额违约金、信赖关系破裂、人身依附和人格权保护等核心问题。这些问题在中国同样存在,而KFTC的执法先例为中国市场监管和行业改革提供了借鉴。未来,中国的经纪合同可能会向公平、透明、可预见的标准化方向发展,艺人的话语权和解约权将进一步提升。
这不仅是一场艺人与资本的博弈,更是法律规则、市场秩序和行业道德的重塑。希望NewJeans五位勇敢的女生,能给从业者启示,将推动中国娱乐产业迈向更加公平、公正和可持续的未来。
-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