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12月9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上思县委原书记、二级巡视员兰宏涉嫌受贿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贵港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贵港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兰宏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兰宏 资料图
任上被查
公开资料显示,兰宏,1974年2月生,汉族,广西都安人,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大学学历,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兰宏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上思县委书记等职。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5月14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上思县委书记、二级巡视员兰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营私舞弊提拔任用干部
为他人在银行揽储等方面谋利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11月3日消息,兰宏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通报称,兰宏理想信念崩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毫无组织原则,为实现曲线谋利的目的,营私舞弊提拔任用干部;既想当官又想发财,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及推进、银行揽储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兰宏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极其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兰宏开除党籍处分;由自治区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防城港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上思县第十四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