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女霸座,持刀威胁,涉嫌袭警!12306回应

近日,在大同开往上海的列车上,一对母女坐了别人的座位拒不让座,乘警予以劝说也不配合,乘警要求其换座位的过程中,女子拿东西砸乘警,甚至持刀威胁,拒不配合换座,最终,乘警劝说无效后,将女子强制带离,过程中女子还有蹬踹乘警的举动。


对此,12306太原铁路客服回应称,此事警方已经在介入处理。

火车霸座甚至袭警行为时有发生

今年7月,网友发布视频称,在苏州开往南京的G7068高铁上,一名男子霸占了她的座位,女子让其离开,男子说自己在充电,拒绝离开,还指责女子“你为什么一根筋”。

7月29日,上铁南京客运段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7月28日,G7068次列车苏州站开出后,一男旅客坐在一女旅客的座位上,并向对方提出换座以便手机充电,被对方拒绝而产生争执。列车工作人员及时到场处置后,该男旅客起身回到自己的座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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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在南宁开往北京西的K158次列车上,一名男子持无座车票强行霸占他人铺位,列车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其仍然耍赖不肯离开,在卧铺车厢内上演了一出闹剧。随后,记者从南宁铁路警方了解到,涉事男子已被铁路警方行政拘留6日。

2023年9月的某列火车上,罗某在列车餐车不对外营业期间,自行坐在车厢内,被乘警告知不得逗留后依然拒绝离开。在劝说过程中罗某突然用左手击打乘警右脸,并在被乘警控制的过程中,多次用手击打以及抓扯乘警的手臂及头部,后被乘警及列车上的工作人员制服。在后续带离期间,罗某还多次辱骂乘警,并用脚踹乘警的腿部和裆部位置,造成该乘警身上多处划伤和抓痕。当日罗某被移交至车站派出所,归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经南昌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审查认为:

被告人罗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经法院审理,罗某犯袭警罪被判处拘役。



法条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