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起统计工作,大伙儿脑海中是不是直接掠过一串串数字?说起《统计法》,可能有人会纳闷,这居然还跟普通人群相关?
12月8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活动在成都市武侯区委党校举行。1983年12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顺利通过。今年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又表决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那么,新修改《统计法》到底是啥样?在本次纪念日活动中,市民们通过知识宣传展板、文创产品、知识竞答、节目表演、现场互动等多种形式,进一步了解了相关法律。
那么,新修改《统计法》到底跟大伙儿有什么关系呢?举个例子吧,每逢统计调查的时候,大家是不是经常在心里犯嘀咕:我在哪家公司上班,拿多少钱是不是要暴露了?我家里有几套房子,我是不是“单身狗”,这些隐私是否有可能被公之于众?其实大可不必如此担心,原来的《统计法》已经对此有规定和保障,而新修改《统计法》明确将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保密范围扩大至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与原来的保密内容相比,新增加了“工作秘密”和“个人隐私”两项内容,且强调“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除此之外,新修改《统计法》还在多个条款对改进统计调查方法、优化统计数据采集方式提出要求,着眼于切实维护统计调查对象合法权益。怎么样?有了这些法律条款“加持”,以后在面对统计调查的时候,大伙儿心中应该更加有谱、更加放心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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