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工业明胶制猪皮冻 连云港夫妻获刑并被罚60万元

连云港一对夫妻多次从外地购入工业明胶5500余斤,非法使用其制作猪皮冻,并进行售卖,累计生产、销售金额达30万元。该对夫妻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近日被法院判刑,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据了解,田某某和妻子谭某某是江苏灌云人,2022年6月8日,夫妻两人因涉嫌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连云港市公安局云台山风景区分局取保候审,2024年1月11日经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决定,同日由连云港市公安局云台山风景区分局执行逮捕。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0年4月至2022年5月期间,被告人田某某从外地分11次购进工业明胶5500余斤,支出货款共计人民币75180元,运费共计人民币1180元。后被告人田某某、谭某某于2020年下半年至2022年6月7日期间,在连云港市云台街道租用的房屋中,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制作猪皮冻,并主要由田某某将添加工业明胶的猪皮冻进行售卖,累计生产、销售金额达人民币30万元。经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鉴定,在送检的猪皮冻中分别检出铬9.82mg/Kg、10.2mg/Kg。(记者 张凌飞 通讯员 万蓓蕾)

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