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一男子凌晨销赃被查!

经过数天夜以继日的蹲守

12月4日凌晨5时许

西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

当场抓获正在销赃的嫌疑人罗某

破获一起流窜多地的电缆盗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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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西充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侵财中队接到
义兴工业园区工作人员报警求助称
园区外沿线路灯的电缆线被盗
严重影响正常的工作生活
接警后
刑侦大队立即组织民警开展侦查
通过对现场进行勘察
调取沿路视频监控
在情指中心及义兴派出所的大力支撑下
民警很快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罗某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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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地附近监控视频截图

种种迹象表明
嫌疑人作案、销账均在夜晚
且再次作案的可能性非常大
于是民警通过对罗某的
行动轨迹进行分析
通过数天蹲守
终于将正在邻县销赃的罗某
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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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后
嫌疑人罗某面对人赃俱获的情形
只能如实供述盗窃电缆线的犯罪事实
原来
嗜赌成性的罗某
在数年前便有盗窃电缆的前科
出狱后虽从事了正当职业
但因为陋习不改又欠下了高额赌债
为了还清债务
他不惜铤而走险、重操旧业
在西充及周边多个区县
多次盗窃电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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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作案后
罗某都将盗窃来的电缆线
售卖给邻县某废品回收站
先后从中非法获利数万元
为彻底打击整个犯罪链条
办案民警乘胜追击
将明知是赃物仍旧收购的
废品收购站经营者胡某
也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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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犯罪嫌疑人罗某因涉嫌盗窃罪
犯罪嫌疑人胡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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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 方 提 醒


保护“三电”设施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大家快来get这些“三电”保护小知识吧~

“三电”保护小知识


什么是“三电”设施?

“三电”设施是指电力、电信和广播电视设施。

包括电力部门的变压器、输电线路和用于支撑输电线路的铁塔、电杆;电信等通讯部门的光缆线、电缆线和用于发射信号的基站、空调外机、储电池等内部设施;广播电视部门的电缆线、闭路线、基站、供电器、放大器等设施。


为何要保护“三电”设施?
“三电”设施发生问题会导致全城停电,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群众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设施犯罪活动,将对维护电力、电信、广播电视的正常和安全运行、保障市民通信畅通、推动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如果破坏“三电”设施,将受什么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95号令》第二十一条规定:损坏广播电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广播电视设施管理单位责令改正,对个人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我们如何保护“三电”设施?
1、坚决不参加任何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行为;
2、坚决不为任何破坏“三电”设施的违法行为隐瞒和窝藏,站在维护国家、社会、群众、自身利益的立场,自觉遵纪守法
3、一旦发现相关的违法犯罪行为,在保护好自己的同时,通过拨打“110”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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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        制 | 陈    哲        审    核 | 鹏    飞     编    辑 | 邓     力

南充广播综合   |  西充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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