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素养66条
为了适应和满足当前公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2024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修订并发布了《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2024年版)》(简称“健康素养66条”)。一起来学习新版“健康素养66条”,提升健康知识和技能,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第21条
关爱老年人,预防老年人跌倒,识别老年期痴呆。
关爱老年人,尊重老年人的思维方式和自主选择,为老年人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支持和鼓励老年人树立社会价值自信和家庭价值自信。
跌倒是 65 岁及以上人群伤害致死的第一位原因,老年人需要增强防跌倒意识。跌倒的发生与老年人的身体机能、健康状况、行为和环境等多方面因素有关。跌倒是可以预防的,老年人要主动学习预防跌倒知识,增强预防跌倒意识,养成预防跌倒行为习惯,对家居环境进行适老化改造。
近记忆力减退、情景记忆受损,如反复说同一件事、乱放个人物品、忘记重要事件或约定、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能力下降等; 推理能力和处理复杂任务的能力受损、判断力差,如无法管理财务、对安全隐患的理解力差、决策能力减退等; 视空间功能受损,如辨别方向能力下降、容易迷路等; 语言功能受损,如说话找词困难、语言内容空洞、表达和理解能力下降、出现阅读和书写困难等;
有些患者还会出现情绪、人格和行为等改变,如异常的情绪波动、淡漠、焦虑、抑郁、回避社交、兴趣减退、失去同理心、强迫行为、重复动作等。
老年人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应及时到综合或专科医院的神经内科、精神/心理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职能科室就诊,以便早诊断、早治疗。
第22条
关爱青少年和女性生殖健康,选择安全、适宜的避孕措施,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保护生育能力。
第23条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健康保护的权利;劳动者要了解工作岗位和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危害因素(如粉尘、噪声、有毒有害气体等),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职业健康损害。
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分为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放射性因素等。常见的粉尘如矽尘、煤尘、石棉尘、云母尘等; 化学物质如铅、苯、汞、硫化氢等;物理因素如噪声、振动、高温等;生物因素如布鲁氏菌、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放射性因素如电离辐射中α、β、γ射线或中子等。
劳动者应知晓本人所在的工作环境及工作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掌握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在工作期间全程、规范使用防护用品。
要熟悉常见事故的处理方法,掌握安全急救知识。一旦发生事故,能够正确应对,正确逃生、自救和互救。
职业健康检查是早期发现劳动者健康损害与职业禁忌证,减轻职业病危害后果的重要措施。
用人单位安排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法定义务。
长期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必须定期参加职业健康检查。
如果被诊断得了职业病必须及时治疗,避免与工作环境继续接触,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
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鉴定。
第24条
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正确选用保健食品。
一审(校):成 婵 二审(校):吴培玲 三审(校):罗 胤 签发:罗国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