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季〈申报〉台湾记事辑录》(《台湾文献史料丛刊》第247种)下册辑录有《申报》所载有关清光绪三年(1877)丁丑科台湾进士的相关资讯7条:
1.《申报》光绪二年四月二十日(1876年5月13日,周六)载:光绪二年恩科会试题名(节取)第一百七十二名,施士洁(福建台湾);第二百七十九名,黄裳华(福建台湾)。
2.《申报》光绪二年五月初四日(1876年5月26日,周五)载:殿试分甲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第三名施士洁(福建台湾)。
3.《申报》光绪三年四月十三日(1877年5月25日,周五)载:恭录上谕奉旨:“这会试,满洲取中八名、蒙古取中三名、汉军取中六名、直隶取中二十四名、奉天取中三名、山东取中二十一名、山西取中十名、河南取中十七名、陕西取中十五名、甘肃取中九名、江苏取中二十六名、安徽取中十八名、浙江取中二十五名、江西取中二十二名、湖北取中十四名、湖南取中十四名、四川取中十四名、福建取中二十名、台湾取中二名、广东取中十六名、广西取中十三名、云南取中十二名、贵州取中十一名。钦此。”
4.《申报》光绪三年四月十七日(1877年5月29日,周二)载:丁丑科会试题名(节取)丁寿泉(福建)黄登瀛(福建)。
5.《申报》光绪三年四月二十日(1877年6月1日,周五)载:重印官板丁丑科会试题名丁寿泉(福建台湾)、黄登瀛(福建台湾);
7.《申报》光绪三年五月十九日(1877年6月29日,周五)载:恭录丁丑科新贡士授职谕旨,五月十一日,奉上谕:黄裳华“著分部学习”,黄登瀛“著交吏部签掣分发各省,以知县用”。
兹就上记资讯解读如下:
清代科举制度规定,举人经会试分别名次录取称贡士,贡士经殿试分别甲第、名次录取称进士。上记《申报》资讯1-2表明,黄裳华于清光绪二年(1876)丙子恩科中为贡士,名次第279名;黄裳华并未参加是科殿试,因此是科殿试分甲只有施士洁一名台湾进士。
清光绪十二年(1886)礼部衙门编纂的《钦定科场条例》记:康熙五十一年奉上谕,近见直隶、各省考取进士额数,或一省偏多,一省偏少,皆因南北卷中未经分别省分,故取中人数不均。今文教广敷,士子俱鼓励勤学,各省赴试之人倍多于昔。贫士自远方跋涉赴试至京,每限于额,多致遗漏。朕深为轸念。自今以后,考取进士额数不必预定。俟天下会试之人齐集京师,著该部将各省应试到部举人实数,及八旗、满洲、蒙古、汉军应考人数,一并查明,预行奏闻。朕计省之大小,人之多寡,按省酌定取中额数。考取之时,就本省卷内择其佳者,照所定之额取中。如此则偏多偏少之弊可除,而学优真才不致遗漏矣。
“分省取中”办法只是确定了进士录取的分省录取原则,具体录取人数则由皇帝在每科会试时临时钦定,其根据则是礼部上报的各省实际进入会试考场的举人人数,“分省中额”只是会试预备录取的人数,它和会试后实际取中的贡士人数、参加殿试的殿试人数,以及最终传胪钦赐进士的人数都可能存在差距。
上记《申报》资讯3乃是清光靖三年(1877)丁丑科预备录取的分省(准确说应为分单位)名额;《申报》资讯4—5则是光绪三年(1877)丁丑科会试取为贡士的台湾举人名录(丁寿泉和黄登瀛),也是预备参加殿试的台湾贡士名录(丁寿泉和黄登瀛)。光绪三年(1877)丁丑科殿试举行之时,黄裳华以“补行殿试”方式加入,而丁寿泉则显然未参加是科殿试(丁寿泉后来于1880年中为三甲第84名进士)。结果如上记《申报》资讯6-7所记,黄裳华和黄登瀛分别录取为二甲和三甲进士,分别用为京官和知县。
我在写作《地域历史人群研究:台湾进士》(收拙著《闽台区域社会研究》,鹭出版社2004年3月版)时,据《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10月版)录得台湾进士31人,显然漏列了台湾进士黄裳华一名。
在北京国子监,清光绪三年(1877)丁丑科进士题名碑(编号为57号)已风蚀而字迹不可辨识。但《明清进士题名碑录索引》一书确实漏列了黄裳华。
这里有三个补证:
1.《大清缙绅全书》[清光绪十三年(1887)北京荣录堂刊本)]1册元部34页户部“额外司员”条下记:主事黄裳华,福建台湾,丙子。这同《申报》资讯7所记:“授职谕旨”之黄裳华“著分部学习”相符,但“丙子”应做“丁丑”。
2.福建南安诗山凤山寺(主祀广泽尊王)有黄裳华题匾,其文曰:万家生佛,进士户部主事黄裳华,此亦与“著分部学习”的“授职谕旨”相符,亦可证明黄裳华的进士身份也。
3.北京台湾会馆收藏的、供皇帝御览的“光绪三年(1877)丁丑科进士小金榜”(复制件)明载,福建台湾县人黄裳华为该榜三甲第93名进士。
本文作者汪毅夫 全国台湾研究会会长、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