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遇到被执行人官司缠身的情况,很多人会担心执行回款无望,
但实际上,只要掌握正确的方法并积极行动,回款仍有很大希望。
首先,要申请强制执行。
官司胜诉后,不要坐等对方主动还款,
应立即向一审人民法院或同级的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让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这样法院才能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追究被执行人的责任。
接着,配合法院查控财产。
法院会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
网络银行账户、证券、股权、不动产、机动车辆、保险理财等进行全面查控。
申请执行人,要积极协助法院,提供自己所了解的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比如房产具体位置、车辆型号及车牌号等,以便法院更准确地查找和控制财产 。
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到期债权,即别人欠他钱的情况,可申请代位执行。
向法院申请让其与该债权案件的执行法院沟通,将被执行人应得的钱截留下来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
同时,还可推动法院采取惩戒措施。
例如申请将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使其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的头等舱,不能在高档酒店消费;
或者申请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其在社会上信誉受损,影响其今后的生意、贷款等,给被执行人施加压力,促使其主动还款。
此外,若被执行人是自然人且财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
已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可参与分配。
按照各自债权的比例,从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中获得相应份额的回款。
在整个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自己或委托律师要积极寻找财产线索。
通过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流水,查看是否有可疑的大额转账;
调查房产登记有无不正常的变更情况等,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隐匿或转移财产的行为,
及时告知法院,以便追回财产用于执行回款。
总之,面对被执行人官司缠身的状况,申请执行人不能灰心丧气,
要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利,积极配合法院,多渠道、多方式地去努力,如此才能提高执行回款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