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财产及异地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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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童建明在发布会上介绍,在服务发展方面,《意见》部署了服务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系列检察举措。其中要求“防止和纠正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这也是今年最高检部署的“检察护企”专项工作中的一项重点工作。检察机关将持续落实,着力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财产特别是异地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

《意见》提出,健全刑事诉讼全流程监督机制。落实加强人权司法保障要求,依法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完善立案监督办案规范。依法监督纠正非法取证、违法适用强制措施等侦查活动违法行为,优化完善侦查监督平台。

《意见》强调,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督、事后纠正等工作机制,依法加强对涉及人身权利强制措施以及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监督。

《意见》还要求,规范刑事案件指定管辖工作。加强对涉案财物处置的法律监督。深化社会危险性评估机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加强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执行情况的监督。完善审查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机制。健全上下联动抗诉工作机制。强化死刑复核监督。完善“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加强对刑罚变更执行、强制医疗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财产刑执行等监督,强化对超期羁押、久押不决案件的监督。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加强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完善便利律师参与诉讼机制。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