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吃蜜,先偷蜂?

嗡嗡嗡~
每当有蜜蜂从身边飞过
很多人因害怕被蛰都会躲闪开
但也有人铤而走险
冒着收获“满头包”的风险
将蜜蜂、蜂蜜和蜂箱“一窝端”
上演现实版“熊出没”
近日
昆明市寻甸县公安局金源派出所
连续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
自家养的蜜蜂连同蜂箱被盗
接警后
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由于案发地较为偏僻
初步分析研判后
并未发现嫌疑人身影
随后民警进一步扩大侦查范围
经过大量摸排走访
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文某的踪迹
并将已逃至省内某州市的文某抓获
追回被盗蜜蜂6箱
为受害人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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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
文某对多次盗窃他人蜜蜂的
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文某因涉嫌盗窃罪
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加油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 昆明警方发布
责任编辑 猫恩泊
责任校对 郭毅
主编 武熙智
终审 编委 李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