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又到年终
年关近在眼前
各类酒席也即将进入高频期
近日
合江县出台酒席操办整治方案
对合江县辖区范围内的酒席操办
进行了新的约束
↓↓↓
规范操办婚嫁酒、丧事酒、寿酒(以下简称“三类酒”)。其中,婚嫁酒:本人、本人的子女或本人直接监护的亲属嫁娶;丧事酒:直系亲属去世;寿酒:60岁以上“满十酒”(即60周岁、70周岁、80周岁,以此类推),满十酒可提前或推迟1-2月,原则上以身份证日期为准。
以上“三类酒”原则上不得异地操办、他人代办、分批操办,除此以外的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立碑、过关、谢师等事由一般不得操办。若确实需要以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立碑、过关、谢师等事由操办家宴,不得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并收受财物。
合江县辖区范围内居住的全体人员及在合江县辖区范围内借地、租地操办酒席的县外人员,均需规范操办酒席。
党员、公职人员率先垂范,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规定,自觉抵制大操大办滥办酒席,带头简办或不办酒席。
领导干部严格按照《中共泸州市纪委 泸州市监察委员会关于严格贯彻执行〈四川省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的通知》(泸纪发〔2023〕4号)要求执行。
各村(社区)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报各镇(街道)审核把关后,提交村(居)民会议表决通过,同意后公布实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议增加以下条款:
1.倡导内容:
🔷倡导婚事新办,不违背公序良俗,不搞婚闹,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抵制高价彩礼,提倡“零彩礼、不要车、不要房、自己家业自己创”的新型婚恋观;
🔷倡导丧事简办,不搞封建迷信;
🔷不搞铺张浪费、低俗表演。婚嫁酒不超过2天,丧事酒不超过3天,寿酒不超过1天。
🔷“三类酒”酒席桌数不超过20桌。每桌餐标(含酒水)城区不超过900元,农村不超过600元。近亲属礼金不超过500元,其他亲朋等礼金不超过200元。
🔷婚嫁酒、丧事酒、寿酒酒席全程控烟。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参加宴席一般不送礼金。
2.奖惩措施:各村(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对每餐次就餐人数100人以上的农村集体聚餐实行报告管理制度。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或承办者应当在集体聚餐举办前2日报备(丧事酒及时报告)。
1.举办者的报备。要自觉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向所在村(社区)提交《村(居)民操办酒席申报表》进行报备。其中,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实行“双报备”,既要向村(社区)提交《村(居)民操办酒席申报表》进行报备,也要向所在镇(街道)报备,人大代表经镇(街道)人大主席批准,政协委员经党委副书记批准。村(社区)干部实行“双报备”,既要向村(社区)提交《村(居)民操办酒席申报表》进行报备,也要提前向所在镇(街道)进行报备。
2.承办者的报备。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坝坝宴一条龙”、“家宴服务队”、农村流动厨师等)填写《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报告表》、熟知《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告知书》、签订《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与举办者签订《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协议》,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向所在村(社区)报备。承接就餐100人/餐以上的要同时向镇(街道)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备。餐饮经营者应举办者要求,上门制作酒席或在经营场所承办宴席的,按照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报告要求进行报备。
1.群众操办违反村规民约酒席的,按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处理。在本人及家庭成员入党、参公、参军等考察时,将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情况如实进行评价反映。获评县、镇(街道)“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等精神文明类荣誉称号的,取消命名,并在村(居)民会议上通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操办(参加)违规酒席的,相关部门在当年履职评价中记录反映。
2.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应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对违反食品安全等行为,由属地镇街和县市场监管局依照《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规范管理、依法查处。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合规操办酒席但因操办人过失未履行申报程序的,可适当酌情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