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砰砰作响的气球爆炸声,何尝不是对繁华街区侵犯他人物权的反对之声?
这两天,在长沙黄兴路步行街上发生的一件小事,引发了关注。
网传视频显示,12月2日下午,步行街上一名商贩售卖的气球被人挨个弄破,一旁还有身穿制服和马甲、戴执勤袖标的工作人员。另一段视频中,与卖气球男子同行的女子称:“他都准备走了,被追回来……”3日,当地步行街管委会回应媒体称,商业街不准卖气球,区有关部门正在调查此事。
↑视频截图
卖气球的商贩似乎“情绪稳定”,未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被弄破的也只是“三元一个”的气球,但这件小事真的就可以这样轻易忽略吗?
客观而言,在步行街上贩卖气球,确实可能违背了有关管理规定。步行街管委会的工作人员也提到,步行街不准许流动摊贩摆摊设点,气球也存在安全隐患。商贩有错在先,但是否就必须得接受挨个弄破气球的“处罚”?现场身穿制服和马甲、戴执勤袖标的工作人员到底是什么身份,有什么权力这么做?
退一步讲,即便他们是执法人员,弄破商贩气球的行为恐怕也找不到法律依据。步行街区不允许有流动商贩,从城市管理的角度是可以理解的。但相关罚则也是明确的,《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规定,流动商贩不在规定区域和时段经营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回到这件事上,现场工作人员有无劝离并“责令改正”,商贩有无“拒不改正”?现场有人说“商贩已经走了,又把人家追回来”,如果此说属实,现场工作人员的行为未免有逾矩之嫌。
气球被弄破时发出的砰砰声,无疑是刺激人的。无论如何,损毁商贩所售商品没有任何依据,气球虽小,但也是私人物品,受法律保护,不容他人侵犯。某种程度上,这砰砰作响的气球爆炸声,何尝不是对繁华街区侵犯他人物权的反对之声?
城市综合管理是一门细致工作,对于执法人员来说,千头万绪,有时可能确实难以做到尽善尽美,但最基本的依法管理的底线不该轻易被洞穿。此外,把气球当场一个个弄破,让人见不到该有的管理水平和治理温度。相反,商贩攥着自己被毁掉的气球,手足无措地站在街头,越简单的画面,越让人看得憋屈:商贩的权利该谁来维护?工作人员的粗暴行为,既破坏了法治也伤害了人情,该谁来追责?期待有关部门的调查能给公众一个信服的结果。
值得一提的是,在短视频时代,很多微小的善举会因随手拍被看见、受追捧,一些有违法治、冒犯公众情感之举也会被记录、被声讨。身为执法者或管理者,应当适应并接受这种“被直播”式的工作场景,并时时提醒自己文明执法,不去无端毁坏哪怕一个微小的“气球”。
红星新闻评论员 李秀明
编辑 汪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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