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堂生动的民主法治教育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宪法志愿讲解活动

宪法是什么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12月2日,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前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宪法志愿讲解活动。9位来自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港澳基本法委的志愿者在现场向大家讲解宪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旨在让大家感受全过程人民民主,增强制度自信、法治自信。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也是新中国宪法70周年。“70年前,25岁的全国人大代表申纪兰走出大山来到北京,代表人民表达意见,自此‘男女同工同酬’被写入宪法……”大会堂里,参观群众络绎不绝,驻足聆听宪法讲解的人越来越多。

“现场聆听了宪法讲解,我感到和宪法的距离更近了,原来宪法和我们每一个人都息息相关。”受到讲解志愿者们的启发,来自湖北省荆州市实验小学的五年级学生宋宇翔说,回到学校后他也要把宪法的故事讲给更多同学,和大家一起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在讲解活动现场,记者注意到一群特殊的观众,他们是第九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的小选手们,他们对宪法有着更深入更独到的理解。

来自陕西的盲人选手符逸晨在今年总决赛中斩获初中组冠军,来到人民大会堂现场聆听宪法讲解,他感到很激动,“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了我的受教育权,保障了我的人格尊严和生命健康,我和其他的同龄人一样都能够接受教育,我们每一个人都在宪法的庇护下平等地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来自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的小学生组选手符妙璇提及对宪法印象最深的条款时说:“宪法第四条规定了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加速经济和文化的发展。在我的家乡,黎锦、陶艺是民族特色,宪法可以保障我们家乡的民族特色能够更好地走出国家,走向世界。”

每场讲解结束,志愿者还特地为每个人准备了一份小礼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单行本。大家纷纷将这册红彤彤的宪法举在胸前,在人民大会堂合影留念。(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 记者 郑翅)

作者:郑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