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城视窗》㉖ 良法善治 西湖起笔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70年前,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全票通过,将党和人民的意志转化为依法治国的巍巍基石,也将人民当家作主的理念根植于每个人心中。

“这个宪法不是轻易得来的!”在这场大会上,一生追求民主与法治的沈钧儒先生感慨地说,“社会主义的宪法,是真正人民的宪法,是真正民主的宪法。”他给自己的一名孙子取名为沈宪,并一语双关地说:“宪”终于来了。

如一粒种子拥抱沃土,一座灯塔照亮征程,这部史称“五四宪法”的草案初稿,起笔于西子湖畔的山水间。新中国的开拓者们在中国制宪史上留下了湖光山色,也将民主与法治精神注入杭州刚柔并济的城市基因。70年起承转合,历经岁月洗礼而愈加璀璨的“五四宪法”精神,引领杭州在民主与法治的道路上砥砺前行,迈向良法善治的新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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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

西湖起笔

开启中国法治“新纪元”

初冬时节,西子湖畔,北山街84号大院内,一幢青砖黛瓦的小楼静静矗立。

“治国,须有一部大法。我们这次去杭州,就是为了能集中精力做好这件立国安邦的大事。”走进“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的序厅,毛泽东主席在来杭的火车上对随行人员说的这段话便映入了眼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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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一直起着临时宪法的作用。随着政治建设任务的加强和大规模经济建设的到来,制定宪法成为中国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

1953年12月28日至1954年3月14日,毛泽东率领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在杭州度过了77个日夜,起草了“五四宪法”的草案初稿,史称“西湖稿”。

走进复原的毛泽东主席办公室,一张堆满书籍资料的方桌格外显眼。陈列馆讲解员夏文玲介绍,在这里,起草小组参阅了许多国家、不同类型、不同时期的宪法文献资料,对草案的每一章、每一节、每一句反复研究论证,“毛主席不仅亲自参加讨论,还亲自起草了许多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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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草案的起草、讨论工作是在京杭两地同时推进的,陈列馆展出了两地往来的11件电报和信件。初稿、二读稿、三读稿,一直到四读稿,起草小组在杭州的工作才圆满结束。

在陈列馆的一个展柜中,可以看到毛泽东在1954年3月主持召开宪法起草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代表中共中央提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初稿)》。

从3月到6月,全国政协、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中央和地方领导机关、社会各方面代表8000多人,对宪法草案进行广泛讨论,提出了5900多条意见。

6月,毛泽东连续主持召开宪法起草委员会和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通过了宪法草案,并提出了“搞宪法是搞科学”的著名论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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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6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起草委员会在北京召开第七次全体会议。毛泽东在会上讲话。

“五四宪法”草案公布后,全国共有1.5亿人参与大讨论,共提出118万多条修改、补充意见和问题。全国四分之一的公民参与宪法制定,这在世界制宪史上都是罕见的。

亲历此事的宪法学泰斗许崇德,曾为一个细节感动:那年夏天,江淮流域遭遇水灾,干部群众一边抗洪,一边仍在江堤上讨论宪法细节。水灾阻断了陆路交通,许多用油纸包裹得严严实实的“意见”,是“坐飞机”到达北京的。

1197名代表,1197张同意票。1954年9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全票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五四宪法”的通过与实施,推进了人民民主政权建设的发展完善,开启了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治建设的新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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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9月15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京开幕,图为代表们步入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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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内,代表们在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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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天安门广场,首都群众在欢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颁布。

一脉相承

赓续科学立法“好传统”

法者,治之端也。作为“五四宪法”起草地,杭州也是浙江省最早获得地方立法权的设区市之一。自1987年制定《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以来,杭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地方立法权已有37年,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113件。

修订《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在全国率先明确人脸识别禁止性条款,被列入2020年度中国十大宪法事例;出台国内首部促进城市国际化的地方性法规《杭州市城市国际化促进条例》,助力增强杭州的城市竞争力和影响力;制定全国首部生态“特区”保护地方性法规《杭州市淳安特别生态功能区条例》,为淳安绿色发展提供指南;率先为数字贸易立法,制定全国首部数字贸易领域地方性法规《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

杭州地方立法与改革开放相伴而行,通过立法引领和推动改革发展的路径越来越清晰,创新社会治理的法治之路越走越宽广,以人为本、有民生温度的善政良治步履越来越坚定。

“坚持立法先行,找准着力点,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是杭州推进地方立法工作的一大鲜明特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陈马多里介绍,杭州积极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地方立法权,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坚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断更新立法理念、创新立法形式,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加大先行性、创制性立法力度,以高质量立法助力经济社会发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通过!”2023年2月22日,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是杭州市首部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实体性法规,也是全省首部优化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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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杭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近年来,面对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建设的新使命,杭州地方立法工作按下“快进键”。

杭州市人大围绕杭州“历史文化名城、创新活力之城、生态文明之都”的城市定位,聚焦“六大重点领域”加快推进立法,着力打造“1+N”立法集群,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城市范例法规体系建设。

比如,聚焦高质量发展,制定数据流通交易促进条例、城西科创大走廊条例;聚焦高水平保护,制定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老字号传承与发展条例;聚焦高颜值环境,制定浙江天目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条例,推进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立法;聚焦高品质生活,制定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聚焦高能级城市,制定建筑垃圾管理条例、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聚焦高效能治理,制定矛盾纠纷预防与多元化解条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等。

一件件地方法规的出台,将发展所需、基层所盼、民心所向融为一体,催生并见证了更多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民情流转

探索开门立法“新实践”

“五四宪法”的制定过程体现了高度的民主性。毛泽东曾说,“这个宪法草案所以得人心,是什么理由呢?我看理由之一,就是起草宪法采取了领导机关的意见和广大群众的意见相结合。”

坚持“开门立法”,杭州一直走在前列。从立法项目建议征集,到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再到法规论证、评估,在杭州,地方立法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都有人民群众的参与,都能听到社会各方的声音。

不断迭代升级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正是杭州创新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方式,拓宽吸纳民意、汇聚民智渠道的生动缩影。

位于上城区羊血弄10号的“湖滨晴雨”工作室,是全国第一个综合性“民主促民生”社区互动平台,也是省内唯一设立在社区社会组织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室负责人徐利民介绍,2015年起,杭州在全市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湖滨晴雨”成为第一批基层立法联系点,吸纳了民情观察员、人大代表、居民骨干、基层干部等近百人担任立法信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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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滨晴雨工作室座谈收集基层群众对法规草案的建议。

“过去我觉得法律高高在上,现在我觉得法律与我们息息相关。”今年2月,新修订的《杭州市12345市长公开电话管理办法》正式实施,立法信息员张秋国提交的相关建议得到了采纳。收到草案后查找资料、认真钻研,茶余饭后与街坊邻居们讨论细节,再结合群众关切撰写建议,“参与立法”让他乐此不疲。提及近年来多部地方法规规章中采纳吸收的建议,他侃侃而谈、如数家珍,眉宇间写满自豪。

“要把‘民言民语’转化为‘法言法语’,立法信息员既是立法参与者,更是法治推动者。”徐利民表示,基层立法联系点虽小,却承载着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大担当。经过多年实践,工作室形成了“接受征集任务、前期解读学习、制定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建议、形成报告初稿、上报报告定稿、做好档案整理”的“晴雨七步工作法”,实现了基层立法建议高效流转,已累计参与131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征集,涉及法律3部、浙江省地方性法规50部、杭州市法规规章78部,上报意见建议4200条,被采纳吸收222条。

截至目前,杭州共有34家作为“社情民意直通车”的基层立法联系点,涵盖了人大代表联络站、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律师协会、高校、街道、村社、媒体等多个类型,共提出法规草案意见建议3万余条。

通时合变

勇做深化改革“弄潮儿”

“地方立法资源是稀缺资源,立法资源如何分配,既体现了依法治理能力,也直接关乎改革发展优势。”浙大城市学院法学院副院长胡大伟教授长期从事地方立法学研究,在他看来,法治与改革,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作为法治浙江的头雁,杭州始终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以一部部“小切口、有特色、真管用”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实现了人民需求与法治供给的良性互动。

今年,胡大伟参与了《杭州市公共场所自动体外除颤器管理办法》的立法后评估工作。“这个《办法》的条款非常少,群众反响却非常好,是杭州‘小切口’立法的典型,也体现了地方立法‘小快灵’的独特优势。”胡大伟给出的一组调研数据显示,2021年《办法》实施以来,截至今年8月专家组开展调研评估时,杭州全市公共场所的自动体外除颤器累计被使用283次,累计除颤105人、复苏成功69人,复苏成功率达到了65.71%,达到了发达国家城市水平。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贯穿法治杭州建设始终的内在脉络。”胡大伟说,2006年4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亲自倡导作出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战略决策,为法治杭州建设指明了方向。从70年前“搞宪法是搞科学”的著名论断,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依法治国“十六字方针”,自“西湖稿”一脉相承的法治理念,也将引领杭州勇攀高峰、勇立潮头、勇做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弄潮儿”的新实践。

西子湖畔的探索,也在从改革实践上升为理论成果。日前,由杭州市人大常委会牵头制定的《“法治政府建设”数字化评价规范》获批发布。这是全国率先出台的人大数字化监督法治政府建设的地方标准,开创了人大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数字化监督工作的先河。“这是建设法治政府、创新人大监督实践的有益探索。”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法治国情调研室主任吕艳滨表示,“《规范》不仅将作为地方标准有力推动杭州法治政府建设和杭州人大监督工作,也将随着创新探索走出杭州,推动法治理论发展。”

历史深处的回响,激起通时合变的涟漪。西子湖畔,新中国开拓者留下的宪法乐章萦绕不绝,鼓舞着“弄潮儿”们阔步奔向时代大潮,奋力书写法治杭州建设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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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塘快评

以宪法之光照亮奋进征程

记者 陈凌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见证着新中国第一部宪法草案在西湖的山水间起笔,在70年间绘出波澜壮阔的时代画卷,杭州何其幸哉。

宪法与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在“五四宪法”诞生地,宪法可以具象为对“一座山、一条河、一棵树、一片叶”的呵护,具象为对“一曲老歌、一条老街、一爿老店”的认可,具象为“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的民主。根植于杭州人心中的“五四宪法”精神,也将宪法的权威具象为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更加需要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需要以“良法善治”作为保障。让我们自觉做宪法的学习者、推广者、捍卫者,勇攀高峰、勇立潮头,以“弄潮儿”姿态在“杭州之窗”书写展示“中国之治”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