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3日12时许,浦东公安分局大团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称:沈女士发现种植于大团镇农田里的高粱籽数量变少,怀疑被盗。警方接报后立即投入调查工作,通过调阅视频、排查走访等多种方式,查找嫌疑人留下的蛛丝马迹。周某某在发现民警挨家挨户走访排查时,担心自己的所作所为被发现,于11月21日主动来大团派出所投案。
经查,周某某因家中饲养鸽子,故于11月12日盗窃了部分高粱籽,准备拿回家喂鸽子。经估价,被盗的4公斤高粱籽价值40元。考虑到周某某虽实施了盗窃的违法行为,但情节显著轻微且主动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