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适龄青年们:
2025年全国征兵应征报名工作于2024年12月1日开始。欢迎乌兰浩特市户籍的适龄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踊跃报名参军。
一、征兵时间
经中央军委、国务院批准,自2020年起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征兵时间区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
全国征兵(男兵)2025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全国征兵(女兵)2025年应征报名时间:
上半年应征报名: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10日24时。
下半年应征报名: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8月10日24时。
二、应征报名对象
男兵应征报名对象: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含高校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上半年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班学生,年满18至24周岁;研究生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女兵应征报名对象:上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5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下半年应征报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满18至22周岁(2003年1月1日—2007年12月31日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放宽至26周岁。
三、基本身体条件
自2020年起,征兵试行新的征兵体检标准,调整后的征兵体检标准为: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
体重:男性体重标准为17.5<BMI<30且空腹血糖<7.0mmol/L;女性体重标准为17<BMI<24且空腹血糖<7.0mmol/L。BMI>28须加查血液糖化血红蛋白检查项目,糖化血红蛋白百分比<6.5%,合格。
BMI=体重(kg)/身高(m)的平方。
视力:应征男女青年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应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
四、应征入伍程序
应征入伍一般要经过登记报名、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役前教育、审批定兵、张榜公示、批准入伍、新兵起运等流程。
五、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六、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军士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符合国家评定残疾等级规定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
七、大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为鼓励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一)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二)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分别在退役后3年内、退役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免试读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四)专项招生。国家设立8000人以内的“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
(五)免试读本科。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六)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可直接获得学分。
(七)享受学费资助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资助标准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八)享受就业安置优惠政策。高校应届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出现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在国家、自治区各项优待政策基础上,从兴安盟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还享受以下政策。
1.加强就业安置扶持
全盟公安系统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退役军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积极组织退役大学生参加免费职业教育和就业培训,每年至少组织2次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根据就业需求和大学生所学专业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搭建双向选择平台,协助退役大学生士兵完成首次创业。
2.增发入伍奖励金
为从兴安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毕业班生)、研究生(包括研究生在读和毕业)和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增发一次性入伍奖励金。自2023年起,在兴安盟批准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在享受现有各项优待政策的基础上,按照本科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毕业班生)和研究生每人10000元、专科毕业生(含符合条件的毕业班生)及取得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毕业生每人6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八、咨询受理
了解详细政策规定,直接登录全国征兵网查询或联系户籍所在乡镇、街道、园区、马场人民武装部咨询。
兴安盟征兵办公室:0482-8258037
乌兰浩特市征兵办公室:0482-8258600
葛根庙镇人民武装部:0482-2220111
太本站镇人民武装部:0482-8756076
乌兰哈达镇人民武装部:0482-8820306
义勒力特镇人民武装部:0482-8282195
天骄街道人民武装部:0482-8100141
城郊办事处人民武装部:0482-8522234
和平街办事处人民武装部:0482-2837220
爱国街办事处人民武装部:0482-8220749
呼和马场人民武装部:0482-8670030
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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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制:谭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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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孙 莹
来 源:内蒙古自治区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