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公布2024年自治区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立项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南宁师范大学“教育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正式获批为自治区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立项建设单位。全区仅有10所高校获得立项建设,建设周期3年。
自治区级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的建设,将为南宁师范大学乃至全区教师提供一个专业化、高水平的教师发展平台。下一步,南宁师范大学将以此为契机,将示范性教师发展中心建设纳入学校建设总体布局,做好顶层设计,加快建设步伐,进一步推动该校教师的职业成长与专业素养提升。教育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将继续发挥相关教学资源优势,努力在教师培训、教学咨询、研究交流、更新教师教学理念、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建设有学校特色的教学文化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为区域内高校开展师资培训提供优质教学资源和特色专业办学经验,发挥“中心”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张瑛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