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庄某某被困上海,没有落脚的地方。当时,庄某某的女朋友肖女士正在做护工,经雇主老张同意,他便来到老张家住了一段时间,期间,还曾向老张借过钱。
后来,肖女士因病辞职回到老家,庄某某便给老张介绍其他护工。“我之前介绍过三四个,是的确给他做护工了的。” 庄某某说道。
2024年初,老张找到庄某某,说之前介绍的护工并不符合自己的要求,让他再帮着找找,不然就得还钱。几天后,庄某某给老张发了一张照片,说“这是找到的护工,名叫小夏,是个00后”,并用自己的微信小号添加老张为好友,把自己伪装成“小夏”和他聊天。
为了取得信任,他还通过小号将捡到的身份证照片、网约车微信群里看到的照片发给了老张。当被问到“身份证照片如何获取”的时候,庄某某交代,在他跑网约车的时候,一名女性乘客将她的身份证落在了车上,庄某某就在把身份证还给乘客之前拍了照片。
两人聊天的过程中,老张一直让“小夏”去他家,伪装成“小夏”的庄某某便以各种理由推脱了。2月14日,当“小夏”告诉老张自己因为车票贵而去不了的时候,心善的老张竟发了一个66元的红包。
“从此,我萌生了编造谎言骗取老张钱财的想法。”庄某某说,“我就以家里走不开、车票太贵了、没赶上高铁、带妈妈看病、爸爸重病和死亡等等理由一直拖着,向他要钱。”
几个月后,老张开始怀疑,联系了庄某某的微信大号,让他帮忙向“小夏”把钱要回来。彼时,庄某某也一直找借口拖延时间,直到被民警抓住才老实交代。
据悉,2024年1月,庄某某趁老张委托其帮忙介绍护工之机,利用微信小号冒充一名叫小夏的女子前去应聘,并以小夏的名义虚构父亲生病等理由向老张借钱,先后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7000余元。
经审查,虹口区检察院认为,庄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庄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检察官提醒,尽量选择有资质的机构找护工,必要时可通过合约形式约定相关条款。此外,老年人在与护工进行金钱往来时,一定要保持警惕,发现任何异常,应停止交流,并及时向家属或者有关部门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