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3日讯( 全媒体记者 王智芳 通讯员 陈文花 姚济榆)涉外婚恋并非新鲜事,但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利益做起了“跨国红娘”的生意——以介绍外籍女子为由,组织国内未婚男青年编造旅游事由办理护照后出国相亲,相亲成功后再组织将外籍女子带回境内结婚。
12月3日,记者从湘潭市湘乡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傅某某等人安排未婚男青年以虚构出国旅游事实通过边检口岸检查,隐瞒前往某东南亚国家相亲的真实目的来骗取出境,涉嫌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被公诉。
“跨国红娘”组织境外相亲获利
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傅某某从他人处了解到,将国内男青年介绍到东南亚某些国家相亲、承诺包办外籍女子到国内结婚有利可图,遂到处物色国内未婚男青年,借助网络平台发布跨国相亲的广告等吸引未婚男青年。
为了牟取更多利益,傅某某联系傅某二、刘某某、李某等人帮其在国内物色、介绍未婚男青年,并承诺支付介绍费。傅某二、刘某某、李某等人为从中获利,到处物色、介绍国内男青年给傅某某,并按照傅某某的安排让他们以虚构旅游事实办理出入境证件,虚构出国旅游事实通过边检口岸检查,隐瞒前往某东南亚国家相亲的真实目的,骗取出境。
傅某某组织、安排多名男子出国后,联合外籍当地媒人共同组织相亲活动,并以定金、彩礼、手续费用等为由,收取每人18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费用,从中获利20余万元。傅某二等人从中获取每人5000元至2万余元介绍费不等。
2024年6月,傅某某被抓获归案,傅某二主动投案。7月,刘某某主动投案,9月,李某被抓获。
提醒:我国禁止涉外婚介行为
2024年10月,湘潭市湘乡市公安局以被告人傅某某、傅某二、刘某某、李某等人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案向湘乡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起诉。
经审查,湘乡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傅某某等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行为妨害了我国国(边)境管理秩序,应当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追究刑事责任,遂依法对傅某某等4人提起公诉。
值得注意的是,涉外婚介行为在我国是禁止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涉外婚姻介绍管理的通知》规定,严禁成立涉外婚姻介绍机构,任何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活动。
检察官提醒,编造虚假事由出境,人身安全难以保障。跨国婚姻涉及问题多,处理不当极易引发涉外事件,面对日渐繁多的婚姻骗局,单身青年务必提高警惕,婚姻不应成为一场交易,而应理性对待,切勿抱有不切实际的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