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耿爽代表中国政府向联合国代理副秘书长马蒂亚斯交存《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黄岩岛领海基线的声明》和相关海图。该《声明》及海图将在联合国网站公布。
中国社科院海疆问题专家王晓鹏对《长江新闻号》记者表示,众所周知,在国际法的视域之下,内水、领海、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分别有着不同的管理规定,而领海基线又是这些海洋区域的起算点,所以我们划设了领海基线,就能进一步明确这些海洋区域的范围。中方向联合国交存这份声明和有关海图,既是中方强化南海经略和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也是符合国际法和国际惯例的正常举措。在划定黄岩岛领海基线之后,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国在黄岩岛海域的有关主张和范围就进一步明确化和明晰化。
199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明确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的宽度从领海基线量起为十二海里。中华人民共和国毗连区为领海以外邻接领海的一带海域。外部界限与领海基线的最近点距离等于二十四海里。在该海域内,我国有权行使管制权。
1998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专属经济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区域,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延至二百海里。
这部法律还同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大陆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以外依本国陆地领土的全部自然延伸,扩展到大陆边外缘的海底区域的海床和底土;如果从测算领海宽度的基线量起至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不足二百海里,则扩展至二百海里。
(长江云新闻记者 曾春锋 袁恬恬 编审 解炜 田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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