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能科技IPO控制权稳定性被问询:杨立勇、杨德生是否存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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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佳能科技收到北交所IPO审核问询函,保荐机构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问询控制权稳定性。

0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杨立勇,合计控制公司61.23%表决权,其中杨立勇直接持有公司32.30%的股份。

03为此,北交所要求佳能科技说明杨立勇与杨德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原因,是否存在重大分歧。

04同时,要求公司说明2023年业绩增长是否与行业数据、主要客户项目开展情况相匹配。

05此外,还需说明宁夏宝丰成为第一大客户的合理性、收入实现与项目进展的匹配性,以及发行人业绩是否存在下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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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财经 刘治颖 12月2日,山东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能科技)收到北交所IPO审核问询函,保荐机构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姚亚良、尹航,会计师事务所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招股书显示,佳能科技是一家专业从事节能环保换热技术及工业管道安全技术与设备生产的高新技术制造企业。公司集设计、研发、制造、检验、销售、服务于一体,面向石油化工、电力、钢铁、煤化工、新材料等领域,为客户提供节能换热与工业管道安全定制化产品及技术解决方案。

根据申请文件,佳能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杨立勇,合计控制公司61.23%表决权。其中,杨立勇直接持有公司32.30%的股份,通过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佳能投资间接控制公司1.97%的股份,通过2022年2月15日与其堂侄杨德生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控制杨德生所持26.97%股份的表决权。根据《一致行动人协议》,一致行动的期限截至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

对此,北交所要求佳能科技:结合挂牌以来杨立勇控制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说明报告期内杨立勇与杨德生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原因;是否存在杨立勇的其他亲属在发行人处持股、任职的情况。说明二人在历次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表决时是否存在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在董事提名、高管任命方面是否保持一致、是否存在重大分歧;二人在公司管理层任职和公司管理过程中的分工情况,是否可以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决策事项保持一致,是否存在重大分歧。结合发行人超额配售选择权相关安排,说明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后持股比例下降的情况下,是否可以对公司形成有效控制,并进一步进行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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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佳能科技归母扣非净利润分别为540.00万元、2,211.65万元、5,714.37万元和2,428.68万元,2023年增长较快。公司各期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分别为42.45%、39.06%、53.83%及72.15%,其中2024年1-6月第一大客户宁夏宝丰收入占比为39.75%。申报前,佳能科技对收入成本进行会计差错调整,原因系按照合同所对应的全部货物签收完毕确认收入、部分单据不完整或未通过验收不符合确认条件。

对此,北交所要求佳能科技:说明2023年发行人业绩增长是否与行业数据、主要客户项目开展情况相匹配。按照业务类型(换热设备、管道支吊架)分别说明2023年主要客户情况,包括客户名称、所属行业、对应项目情况、销售金额、毛利率、应收账款及期后回款情况,不同类型客户定价、毛利率及回款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结合报告期内宁夏宝丰及其关联方需求增长的背景、对应项目扩产的需求,说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宁夏宝丰成为第一大客户的合理性、收入实现与项目进展的匹配性,报告期后宁夏宝丰相关项目是否持续扩产,发行人业绩是否存在下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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