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区域协调发展

戴美玲

区域协调发展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支撑,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内在要求,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青海考察时强调:“统筹省内区域协调发展,发挥好西宁、海东、海西支撑作用,因地制宜发展县域经济、特色产业。”这为青海做好区域协调发展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我们要立足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加强战略统筹,实现更高水平、更高质量的区域协调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区域协调发展工作,不断丰富完善区域协调发展的理念、战略和政策体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全面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提高国内大循环的覆盖面。”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提出“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协调发展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和区域高质量发展,是新发展阶段的一项重要任务,核心是构建更高水平、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可以说,高质量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模式,是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的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以系统思维和协调思维,实现高水平区域协调发展。

青海集高原地区、西部地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于一身,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突出。主要表现在,省内大部分区域为高海拔地区,与西宁市、海东市相比较,资源环境保护压力突出、经济发展基础较为薄弱、经济转型升级相对滞后。全省区域生产力布局调整任务艰巨,部分关键产业、产业链关键环节分布过于集中,一些地区产业布局与资源环境的匹配性不足,差别化的区域产业政策亟待完善。因此,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是关乎我省经济发展全局的重要战略举措。携手并肩、互联互通,才能不断增强区域协调发展的整体效能,统筹区域协调发展是更好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也是立足青海省情实际推进高质量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省内区域协调发展,不断增强区域发展协调性平衡性,要紧跟时代步伐,顺应实践发展,突出问题导向,深度融入和实施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围绕全省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完善“两核一轴一高地”总体布局,推动优势互补、协同共进。发挥好西宁、海东、海西支撑作用,打破区域和行业壁垒,建立政策、科技、人才、资金等要素聚集机制,汇聚上下联动、协同高效的发展合力,进一步推动优势互补、特色发展,从多方面健全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释放更多创新活力,培育更多经济增长点。因地制宜发展县域经济、特色产业,鼓励和引导发展要素生态旅游、特色农牧业等领域集聚,有效对接国内市场需求,不断激发新动能、新活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区域协同共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积极培育区域发展新增长极。明确城乡协调发展的方向和路径,平衡资源供给与群众需求、发展成本与社会效益的关系,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有机结合,增强县城综合承载能力,通过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集中,引导人口向城镇聚集,走以城带乡、城乡融合发展之路。

锐始者必图其终,成功者先计于始。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我们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增强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久久为功、稳扎稳打,为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不懈奋斗。

编辑:韩丽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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