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阑珊 编|深海
11月29日,金圆股份发布关于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该日,金圆股份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09号)及《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202024010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1月15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赵辉立案。
同花顺IFind资料显示,12月2日,金圆股份股价大跌超5%,主力流出达20016.8万元。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 2024年11月29日之间买入,并在 2024年11月29日收盘时继续持有金圆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11月15日,金圆股份发布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金圆股份在杭州市滨江区江虹路1750号信雅达国际1号楼30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会议主持人是董事长邱永平。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26人,代表股份3.13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2.98亿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4人,代表股份1543.75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表决方式为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海东方华银律师事务所叶菲、刘梦伟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发表法律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天眼查显示,金圆股份注册资本77878.2万人民币,超过了99%的吉林省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