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拟立法对大型科技公司的阻止数字竞争行为进行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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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通财经APP获悉,澳大利亚周一提出了一项法律草案,如果全球科技公司抑制竞争并阻止消费者在服务之间切换,可能会对其处以最高达 5000 万澳元(3300 万美元)的罚款。

中左翼工党政府瞄准了大型科技公司的影响力,议会上周通过了一项法律,禁止16岁以下儿童使用社交媒体。

澳大利亚助理财长琼斯(Stephen Jones)在周一晚些时候的演讲节选中表示,拟议中的法律将赋予澳大利亚竞争监管机构监督合规、调查网络反竞争行为和罚款公司的权力。

“数字经济挑战了我们现有的法律框架,”琼斯在悉尼公共政策研究机构麦凯尔研究所的演讲中说道。

“占主导地位的平台可以收取更高的成本,减少选择,并使用狡猾的策略来锁定消费者使用某些产品。在现有参与者之外进行创新几乎是不可能的。”

在应用下载量和广告收入方面占据主导地位的苹果(AAPL.US)、谷歌(GOOGL.US)和Meta(META.US)没有立即回应对拟议法律的置评。

咨询程序定于2月14日结束,将进行更多讨论以准备立法草案。

拟议中的法律类似于欧盟的《数字市场法案》,可能使人们更容易在社交媒体平台、互联网浏览器和应用商店等相互竞争的服务之间切换。

根据澳大利亚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的建议,政府可以挑选对竞争构成最大威胁的平台。

琼斯表示:“一开始,我们会优先考虑应用市场和广告技术服务。

这些具体义务将限制公司将用户评分较低的应用推到搜索列表的顶部,并防止为自己的服务提供比第三方更优惠的待遇。

2022年竞争委员会关于数字平台服务的一份报告显示,谷歌控制着澳大利亚93%至95%的在线搜索服务,而苹果的应用商店占应用下载量的60%左右,谷歌Play商店占40%。

Meta平台旗下的Facebook和Instagram共同提供了该国79%的社交媒体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