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是第十三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为提升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规则意识、文明意识,努力营造有序、畅通、安全、绿色、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交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以“文明交通·携手共创”为主题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活动。
宏伟的拱门屹立在县城广场中央,党支部委员、副大队长刘辉亲临现场,活动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置现场咨询台、发放宣传品、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讲行人横穿马路、驾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驾乘机动车不系安全带、不遵守交通信号灯、开车不礼让行人、疲劳驾驶、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与此同时,大队还邀请媒体记者随警宣传,跟踪报道,借力交口政法、交口视听、平安交口、黄河新闻网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公交车、出租车显示屏、楼宇屏同步投放122主题Logo等宣传媒介开展了交通安全公益宣传,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车轮向前,时代向前;文明交通、携手共创。让我们行动起来,以“小我”带动“大家”,以“个人”带动“人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真正做一名交通安全维护者、交通法规践行者、交通畅行共建者。(张晓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