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第三季度整治中,由青浦华新镇综合整治办牵头,联合综合行政执法队、司法所、平安办、征收办、安管中心、规建办、人房办、华新派出所、城市服务公司、属地村居等相关部门,配合青浦区人民法院,对长期非法占有的纪秀路158弄373号房屋开展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与当日中午完成腾退。
陆某某、潘某某长期非法占有此处房屋,青浦区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1日立案审理此案,并于12月30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腾退位于青浦区华新镇纪秀路158弄373号房屋,并将上述房屋返还原告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人民政府,但被告人拒绝履行,因此决定于9月25日上午开展整治行动。
图说:法官宣读判决书。华新镇供图(下同)
图说:物品清点。
图说:物品搬离。
在整治进程中,各个部门严格依照流程行事,坚决遵守执行纪律。起初,法官给被告人当面宣读判决书,被告人却加以拒绝,随后法官宣布整治行动启动。门锁被破除后,安排专人率先进入,对房屋内各个方位的物品进行录音录像来留存证据。紧接着,物品清理组在法院工作人员的监督之下,对现场物品展开了细致的核对,逐个认真清点,并做好登记。与此同时,在搬运工人的通力协作下,将物品分类打包,搬运至规定地点。等到物品全部搬离结束,由专业人员接管房屋,切实保障水、电、气等方面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整个清退过程始终借助执法记录仪进行录音录像,有效确保了整治行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新民晚报记者 杨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