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1死,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口腔体检中心改造工程9·15触电事故查明

12月2日,本报从深圳市福田区政府获悉,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口腔体检中心改造工程9·15触电事故已于近日查明。
据悉,2024年9月15日11时50分许,北京大学深圳医院门诊北楼三层改造工程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名工人孙某光死亡。
本报梳理发现,事发项目为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口腔体检大楼三层改造工程,建设单位为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监理单位为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深圳长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单位为深圳云建建筑管理有限公司,材料供应单位为深圳市广立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玻璃(电动门)安装单位为深圳市鑫耀智能玻璃有限公司,电动门电动机构安装单位为深圳市迎利电动门有限公司。
事故死者孙某光,系迎利电动门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国某之子、迎利电动门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事发当天负责电动玻璃门感应探头安装,并进行整体调试。孙林某,系事发当天与孙某光同班作业人员、孙某光伯父。需要指出的是,根据事故调查报告披露,两人均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
经查明,2024年9月15日10时30分许,孙某光与孙林某到达事发现场安装电动玻璃门感应探头并调试电动玻璃门,10时40分许孙某光电话联系了现场负责人谢某辉,谢某辉因故未立即到达现场。11时30分许,谢某辉来到事发现场。11时35分,谢某辉电话通知电工王某来事发现场对电动玻璃门电源线进行确认,王某因手头工作未完成,未能立即抵达现场,随后谢某辉离开现场。孙某光将感应探头安装孔钻好后,未穿戴防护用品,从吊顶预留检修洞口进入吊顶内部,孙林某从一旁工具箱内取出一把剪刀递给孙某光,随后离开现场。11时50分许,孙林某回到事发现场,呼叫孙某光未见回应,便从检修洞口进入吊顶,发现孙某光呈45度斜仰姿态躺在吊顶内,身上有一根电线,多次呼喊无反应。孙林某随即大声呼救,同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14时40分许,孙某光因抢救无效死亡。
本报注意到,调查组认定,事故直接原因为孙某光安全意识淡薄,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电工作业,不熟悉现场配电线路,在未穿戴绝缘防护用品、未切断电源、同班作业人员未在现场监护的情况下,冒险对吊顶内220V电源线路进行带电操作,在剥除涉事导线绝缘胶皮时,双手通过剪刀金属部位接触带电导线铜芯,同时身体其他部位与吊顶内部金属结构接触形成回路,导致事故发生。此外,事发现场临时用电箱开关设置不符合要求,涉事电路前端断路器不具备漏电保护功能等,也是酿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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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因生产经营单位未有效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管理缺失,工人安全意识不足、未取得相关特种作业资质(电工作业),冒险带电作业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组同时对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提出了处理建议。
本报注意到,深圳云建公司派驻事发项目的现场负责人谢某辉,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深圳长城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长城装饰公司法定代表人叶某永,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均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长城装饰公司任命的事发项目的项目经理叶某引、事发项目的安全主管张某杰,对本次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均建议予以行政处罚,依法暂停或者吊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
深圳市龙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事发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昌某、事发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马某丽,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均建议莲花街道办事处依法依规处理。
深圳云建建筑管理有限公司及该司法定代表人杨某斌、深圳市广立益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鑫耀智能玻璃有限公司,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均建议予以行政处罚。(文|中国基建报 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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