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何娟:旗帜鲜明力挺吴柳芳,平等生存权,就是社会最大的体面

如果普通人可以穿着暴露,为什么退役运动员不可以,如果普通网红可以在镜头前跳热舞,为何退役运动员不可以。如果她们不可以,是不是在其他一些职业上反过来也成立,比如只有体操运动员可以做在镜头前跳体操,其他人不可以;只有女生可以跳舞,男人不可以。

当然,这只是一种比喻,“只有谁谁谁可以”这本就是一种特权思维,或者不平等思维,无论这个“谁谁谁”是什么身份。除非某个职业具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约定,比如只有拿到医生执照才能做职业医生。

在权利面前,我们更重要的是讨论权利的规则,而不是某个具体的人是不是应该特殊。

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女性的穿着与职业居然还像一把大锁一样牢牢束缚着社会无数人的神经,这是社会文明的倒退。作为一个创业者,我不会想做辣舞网红,但这不是我的创业比选择做辣舞更高尚,而是我没有能力辣舞也没有这方面兴趣爱好,只是因为我选择了另外一条职业路线而已,重要的是这是我自由选择的结果。

吴柳芳那句“我只是想改命”,令人触动。个人的自由是社会进步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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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这对于一个世界冠军,不够体面。但每个人都有权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和职业道路,吴柳芳选择成为网红,展示自己的体操技能与性感魅力,是她对个人职业的追求。她的选择不仅是对自身价值的肯定,也是对社会多元化的积极回应。让每个人都能拥有平等合法生存权,就是社会最大的体面。

也有人说国家培养的冠军,不能辱没了“国家”的名声。在一个国家,每个人都能生活美好,少有所学,壮有所职,老有所养,我认为就是最好的名声。

当今社会,网红文化已成为一种新兴的职业选择。吴柳芳的体操技能为她提供了独特的竞争优势,但社会对女性的期待和标准常常带着高度的道德绑架。许多人认为她作为一名冠军运动员不应过于“性感”,而应保持传统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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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柳芳视频截图

米歇尔·福柯曾指出,权力不仅存在于法律和制度中,也存在于社会的规范和期待中。“冠军”也不见得就能一定跳得了辣舞做得好网红,但这和能不能跳辣舞做网红的权利是两回事。合法的个人权利,不应被任何权力损毁。

“世界冠军”是一生荣耀,不是一生牢笼,吴柳芳的职业转型不仅为她个人带来了新的机会,也将激励更多运动员在退役后勇敢追求自己的梦想,光明正大用“冠军”作为自己的新职业加分,打破传统道德观念的束缚。

职业运动员的运动生命短暂,退役后的职业生涯一直是一个难题,我们普通人在做职业履历时都会展示各种成就,那职业运动员的“世界冠军”成就为何不可以光明正大的说出来,并作为其职业转型的垫脚石,只要这份职业合法,那就是他们的权利,这也是我们所有人的体面,因为这份“体面”就叫做自由。

(本文首发于钛媒体App,作者赵何娟为钛媒体创始人&C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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