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
子女探视和抚养费如何落实
2016年,福州的小丽和小亮通过自由恋爱领证结婚,同年生下女儿玲玲,2020年夫妻因感情破裂而离婚,协议约定,4岁的女儿由小丽抚养,小亮每月支付2000元抚养费。
小丽称,离婚至今,由于小亮没有及时给付抚养费,她难以承受抚育孩子的压力。而小亮则表示他有足额支付抚养费,并承诺今后也会按时支付。
除了抚养费问题,小丽还表示,小亮一直没能抽出更多时间陪伴女儿,这让女儿感到失落。小亮解释称,自己工作忙,但有通过电话手表给女儿留言。
小丽称,根据离婚时的协议,小亮每周享有一次探视权,但小亮探视玲玲的次数屈指可数,她希望小亮能多陪伴女儿,但小亮却因组建新家庭难以满足需求。
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小亮每周五接送女儿去补习班,并隔周周六陪伴孩子,特殊情况可提前沟通。
调解手记
在面对家庭纠纷时,家庭成员要保持开放的心态、以孩子的需求为先,并通过对话的方式来化解分歧,才能共同为孩子营造一个温暖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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