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建设,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近日,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青岛市档案局联合下发《青岛市不动产登记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规范》《青岛市不动产登记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元数据规范》《青岛市不动产登记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检测规范》三项规范文件,明确全市不动产登记资料电子化归档标准规范。
规范文件以不动产登记业务需求和电子档案管理要求为出发点,对电子档案归集、整理、归档、利用等各个环节作出明确规定,从制度层面为全市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管理提供了遵循依据,从操作层面为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了操作指南。按照规范文件要求,不同业务场景文件归档采用“单轨制”或“双轨制”归档方式,由系统全面归集电子共享信息、电子扫描影像等多种类型文件,以标准结构进行整理排序和归档保存,固化后由电子档案系统进行统一管理。通过建立统一标准,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实现全程规范化管理,解决以往文件分布零散、类型繁多的归档难题,保障了信息的完整和安全。
不动产登记电子档案规范文件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登记档案管理质效,增强档案信息管理的安全性。下一步,青岛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在规范文件的落实上持续发力,加速不动产登记档案数字化转型进程,为利用者提供高质量便捷服务。
来源|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记者 王冰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