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减少
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进一步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和能力,
连日来,我市在开展
二、三、四轮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中,
对驾驶员闯红灯、未佩戴安全头盔、
违规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现场进行教育和处罚,
并依法拆除车辆上非法安装的车棚。
截至目前,
我市已拆除6100余个电动自行车加装车棚。
“加装车棚会遮挡视线,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为了你的安全,我们必须要进行拆除,麻烦你配合一下。”
11月26日下午3点,在九龙镇遵道集镇牌坊处,该镇联合辖区派出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设立了整治卡点,对电动自行车驾驶员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劝导,并现场拆除了加装车棚。
“农村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薄弱,交通违法行为时有发生。处罚不是目的,教育才是根本。”
交警告诉我们,此次整治行动主要采取定点设卡加流动巡查的方式进行,针对现场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实行人性化执法,对轻微违法行为主要以提醒教育为主,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则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在清平镇入镇口
该镇工作人员联合辖区派出所民警,对过往二、三、四轮电动自行车进行检查,对车辆非法加装的雨棚进行拆除,同时向驾乘人员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提醒大家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见成效,我市各镇(街道)机关干部、辖区派出所民警、交警大队交警还不定期深入村组、社区、物流等行业场所,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培训。同时利用整治契机,采取活动宣传、网络宣传、入户宣传、流动宣传、警示教育宣传等形式,在重要路段、重点时段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氛围,不断提高群众的交通法治观念和安全意识。
温馨提醒
二、三、四轮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车棚,很大程度上遮挡了自身以及他人的行车视线,同时影响了车辆的平衡和机动灵活性,特别是遇拐弯、刮风或者路面湿滑时,致使车辆方向不稳,极易失去重心发生侧翻,存在重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请还未拆除车棚的驾驶员及时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