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新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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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

一批重要新规上线

还有许多新举措、新变化

涉及生活方方面面

一起来了解

👇👇👇


01

上海篇


1

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

上海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对个人转让住房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根据规定实行个人所得税核定征税,以转让收入的1%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2

健全风险分担机制

上海出台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新规

为了健全养老服务风险分担机制,上海民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综合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本意见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一图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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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上海发布管理办法

规范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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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本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场所管理,保障参与者人身安全,促进高危项目健康发展,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管理办法》。


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高危项目的经营许可、备案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1月30日。


02

全国篇

1

住房交易全面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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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财政部等3部门发布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降低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的公告》,2024年12月3日起执行。


其中明确——


契税方面,在全国范围内,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住房,只要面积不超过140平方米的,统一按1%的税率缴纳契税。


土地增值税方面,将各地区土地增值税预征率下限统一降低0.5个百分点。


 增值税方面,在城市取消普通住宅标准后,对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住房一律免征增值税,原针对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城市个人销售已购买2年以上(含2年)非普通住房征收增值税的规定相应停止执行。


2

全国将推广应用

数字化电子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决定,12月1日起在全国正式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


 一图看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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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鼓励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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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条例》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


国家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综合采取规划、土地、财政、金融等方面措施,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增强城市公共交通竞争力和吸引力。


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通过电子站牌、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等信息化手段为公众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4

改善城市生态与人居环境

城市公园管理办法将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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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城市公园管理办法》,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办法鼓励单位和个人通过认种认养、捐资捐物等形式,依法参与城市公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推动城市公园共建共治共享。


5

12月起,

这类人将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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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会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印发《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惩戒对象: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经认定具有非法买卖、出租、出借电话卡、物联网卡、固定电话、电信线路、短信端口、银行账号、支付账户、数字人民币钱包、互联网账号等行为的单位、个人或相关组织者。


惩戒措施:综合运用金融惩戒、电信网络惩戒、信用惩戒等惩戒措施,同时保留被惩戒对象基本的金融、通信服务,确保满足其基本生活需要。


惩戒期限:对不同惩戒对象分别设置2年或3年的惩戒时限,对惩戒期限内多次纳入惩戒名单的,连续执行惩戒期限不得超过5年。


6

“两高”新司法解释:

严惩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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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解释》共十六条——


明确“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十种情形,如恶意处分财产权益等。


规定“情节特别严重”的五项情形,如通过虚假诉讼妨害执行等。


明确判决、裁定生效前隐藏、转移财产可构成犯罪。


案外人帮助隐藏、转移财产可按共同犯罪论处。


明确了从重、从轻情节及追赃挽损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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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