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师宗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3名党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1.张建文,中共党员,师宗县龙庆乡下寨村委会下寨村民小组村民,2024年11月3日15时47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2.赵永先,中共党员,师宗县彩云镇路撒村委会大路撒村民小组村民,2024年11月7日20时22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3.陆玉华,中共党员,师宗县雄壁镇小哨村委会鱼膜龙村民小组村民,2024年11月11日23时48分,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师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师宗县监察委员会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