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踢打小学生,看到争议背后的真问题 | 媒体札记

摘要

 
媒体札记
公众对校园霸凌问题的关切,也应该由此得到更多重视。

上周,一起发生在宁夏固原的“警察踢打小学生”事件,在舆论场上一石激起千层浪。11月22日,当地一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孩子在学校被同校学生殴打,派出所副所长王某带队出警。到达现场后,该校两名三年级学生反映被同校六年级学生马某某多次殴打,当民警正在做核实时,当事人马某某自行离开。之后,王某带领辅警戴某找回马某某,同时对其踢打。11月23日,固原市公安局对王某停职配合调查,并向当事人家属赔礼道歉。次日,王某被撤销行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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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关部门对此事的处理流程上看,从事件发生,到王某受到撤职处分,仅仅相隔两天。对此,当地警方的态度无疑是鲜明的:王某“踢打小学生”的行为于法无据,违规越权,理应受到相应惩处。然而,在社交媒体上,众多网友形成的舆论风向却截然相反。
面对这起事件,没人能否认,这名派出所副所长确实违反了执法相关规定,殴打小学生,从任何角度上看都涉及违法违规。然而,具体到这起事件上,被打的六年级小学生,被两名低年级同学举报打人,疑似是校园霸凌中的“加害者”,这一信息一经披露,迅速触动了众多网友对校园霸凌问题的敏感神经,反而使对其踢打的民警收获了不少认可和同情。
一直以来,每每有校园霸凌事件发生,公众往往不满于有关方面对霸凌者的处理力度偏轻。对于年龄较小的校园霸凌者,除了责令父母严加管教之外,校方和警方无法对其施加多少实质性处罚,也是一个客观事实。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网友都觉得这名派出所副所长的行为,让霸凌者体会到了受害者的痛苦,给社会出了一口“恶气”。在这一背景下,甚至有不少网民给涉事派出所送去锦旗,以表达对当事人的支持。不过,涉事派出所倒是拒收了这些锦旗,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其不因舆论的“支持”而动摇,坚决依法执法的态度。
一边是界限清晰的法理规定,另一边则是真情实感的强烈民意,两者之间的激烈碰撞,一时引发了剧烈争议。对此,不乏有媒体和专业人士对此发声,其中不少表达,都体现出了一定的洞悉性或是建设性,值得认真倾听、深入思考。
首先,有媒体立足法治视角,表达了支持官方对涉事警察作出处理的立场。相比于内容简洁的警方通报,这些文章更进一步,详细阐述了作出对于“以暴易暴”为何行不通的具体看法。比如,光明网时评文章《面对校园暴力,不能“以暴制暴”》就写道:“执法不是为了报复,不是为了泄愤。即使面对再顽劣的孩子、再难缠的家长,执法者都应该保持冷静和理性,用法律的手段去解决问题,而不是用暴力去征服。这种以暴制暴的行为,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校园暴力问题,反而会引发更多矛盾与不良影响。”
应该看到:按照我国的法律,对实施欺凌者,是有一系列矫正措施的。真正关注校园欺凌治理问题,应该推动激活对欺凌者的矫正措施。然而,正如教育学者熊丙奇为《新京报》撰写的文章所反问的:“那些本来已经写入制度的教育管理及矫正教育措施,有没有被激活过?在踢打之外,那些合法的手段都用上了吗?”
这篇文章的标题,是《给踢打欺凌者的副所长寄锦旗,读懂网友“言外之意”》。需要指出的是,这篇文章并非支持派出所副所长的打人行为,而是从理性的角度分析了部分民众的心理动因。作者同样不认为“以暴易暴”是校园霸凌问题的理想解决方案。但是,作者也指出:“现实中……处理校园欺凌者,基本上都是警方训诫、学校批评教育了事,如果对被欺凌者造成伤害后果,则由监护人进行赔偿。如此处理,效果并不大。这就产生了学校不管、家长不管,其他人帮学校、家长‘管’的情绪化处理态度。但如果一旦发生校园欺凌,该矫正的矫正,一旦满足年龄条件与法定情节,该进行法律追责的也都不含糊,还会有学生随意欺凌其他孩子吗?至少,这种事情的发生概率会大大降低。”
对于部分网友支持警察对校园霸凌者施加暴力的想法,从事警务工作的相关人员怎么看?其中,在微博上颇具影响力的警界“大V”@江宁婆婆 一方面认为:“在法治社会,这种思想实在是要不得。今天可以以‘这个马某某是校园欺凌的施暴者’而为动手叫好,那明天换个道德上也能占领一定高地的理由而打人,是不是也要叫好呢,致法律于何地,致法制于何地呢。”但另一方面,他也从理解网民的角度出发,写道:“回过头来看,被打的的两个三年级学生家长都报警了,还是‘多次殴打’,面对这个六年级的孩子,这个问题到底要怎么解决,或者说,到底能怎么解决,才是这件事里最核心的问题。”
在学术领域,校园霸凌的有效治理,同样是当下备受关注的议题。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姚建龙于2024年在《探索与争鸣》上撰文指出,面对尚未构成犯罪的学生欺凌事件,公众普遍认为对欺凌学生的处理过于宽纵,期待法律长出防治学生欺凌的“牙齿”。
说到底,单看这起个案,网友的意见,无法取代法律的权威性,涉事警察该怎么处理,就要怎么处理,以此才能明法纪、正风气。但是,公众对校园霸凌问题的关切,也应该由此得到更多重视。就像《新京报》的文章所写的:有效激活矫治教育措施,社会公众不再担心学生实施欺凌后“像没事人一样”,也就不会期待法外“伸张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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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杨鑫宇

编辑/黄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