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区政府召开第89次常务会议。
会议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进行解读。会议指出,《噪声污染防治法》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噪声污染问题的重要举措,将为防治噪声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改善生活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支撑。各单位、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噪声污染防治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准确理解和把握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切实把噪声污染防治作为政治任务抓牢抓实抓细;要加强源头管控,紧盯工业、交通、建筑施工、社会生活等重点噪声源,实施精细化管理,推动技术改造升级,有效减少噪声污染的产生;要提升执法效能,聚焦噪声污染突出问题,创新监管手段机制,强化跨部门联合执法,严肃依法查处噪声污染违法行为;要加大普法力度,广泛宣传噪声污染防治知识,普及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全社会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和行动自觉,共同维护生活环境和谐安宁。
会议通报表彰区市场监管局荣获“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全面提升行动表现突出集体”荣誉称号。会议指出,此次“表现突出集体”称号的获得,既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新区市场监管工作的充分肯定,更是对今后工作的有力鞭策。区市场监管局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企业信用监管数据质量提升、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及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方面不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以区市场监管局为榜样,围绕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综合运用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手段,深入推进行政执法领域改革,切实推动本部门本领域工作再上新台阶,以高水平法治环境建设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会议审议《滨海新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进一步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实施方案(暂行)》。会议强调,《实施方案》着眼服务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大局,明确审查规则,划定红线底线,是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必要举措。各单位、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和促进公平竞争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对标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要求,坚决破除各种制约经营主体发展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要进一步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对行政行为加以规范和约束,为滥用行政权力不当干预市场公平竞争的行为扎紧制度的笼子;要全面做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实施方案》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审查标准要求,建立健全抽查、举报处理、督查等机制,有效保障各类经营主体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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