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查批准《哈密市戈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将由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公布施行。
6月18日,哈密市戈壁生态调查评价与保护修复项目戈壁生态保护修复团队走进哈密光伏园区开展戈壁调查研究 。融媒体中心记者 仲银堂摄
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经统一审议认为,该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保护优先、科学规划、多方参与、合理利用、可持续发展原则,明确有关部门戈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范在戈壁区域挖掘戈壁石、旅游、赛事等行为,并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有助于推动解决影响戈壁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防止戈壁退化、沙化,维护生态平衡。
条例共22条,对政府职责、戈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戈壁生态环境保护和法律责任等方面作出规定。明确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戈壁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明确戈壁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范围、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等。
根据条例,在戈壁区域挖掘戈壁石和未按照划定的范围和路线开展旅游、赛事等活动的,由相关主管部门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戈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将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吐尔逊江·莫合买提表示,条例的出台对于依法推进戈壁生态保护与修复,保护千百年形成的砾幕层不被破坏,用制度和法治力量守好哈密戈壁生态具有重要意义。(记者 张磊)
来源|石榴云/新疆日报
编辑|谭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