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青海民和:“三书两函”显效能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陈郁 通讯员 王香兰 报道)“我委在案件查办中发现,巴州镇某村集体退耕还林地存在虚报面积问题,并存在部分退耕还林地被征用后仍在发放补助。请认真核查某村退耕还林实际亩数,并对虚报亩数进行核减……。”
收到监察建议书后,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林草部门党组及时召开会议,对存在问题认真核查,及时核减虚报的8亩林地,并追缴违规发放林地补助款2133元。这是民和县纪委监委探索实施“三书两函”工作办法后发出的“一书”,也是助推被建议单位主体责任落地生根的生动实践。
今年以来,民和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违规吃喝专项整治等重点领域,坚守“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把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纪检监察建议书、工作提醒函和督办函作为“再监督”的重要抓手,坚持从一份建议入手,一次提醒开始,围绕整改前、整改中、整改后三个阶段做好全程监督,真正让一纸建议成为一份明责清单,以纪检监察建议“小切口”推动形成标本兼治“大格局”。
目前,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5份、监察建议书79份、纪检监察建议书23份、工作提醒函85份、督办函3份。通过下发“三书两函”,建立完善制度机制30余项。并通过电话提醒、实地走访、监督检查、抽查核实、座谈交流等方式,跟进掌握整改落实情况,做到关口前移、源头把控,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实现监督从“事后问责”向“事前预警”的转变,真正实现发出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