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多地积极探索实践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工作机制—— 纪助巡威 巡借纪专

  “我们要深入核实背后的原因,有涉嫌违反纪律的,要找准违纪点,做实证据支撑材料……”已经过去一段时间了,十四届广南县委第十一轮巡察第一巡察组中期汇报会上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的发言,还不时被该组巡察干部提及——其就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定性及深入了解方向提出的建议,给巡察工作带来了助力。

  “得益于‘不驻组副组长’工作机制,我们不仅提高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质量,同时助推以巡促改、边巡边查,使监督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广南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纪助巡威,巡借纪专。近年来,我省多地积极探索“纪巡”深度融合、贯通协同、统筹衔接新路径,通过施行“不驻组副组长”工作机制,授权县(市、区)纪委监委联系被巡察党组织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为“不驻组副组长”,充分发挥“助攻手”作用,在优势互补、力量互融、效能互赋中助力巡察组攻坚克难,将巡察利剑磨得更光更亮更锋利。

  “不驻组副组长”不参与日常巡察工作,不驻组办公,但介入巡前、巡中、巡后各环节,贯穿、融入巡察全过程,推动形成问题线索深入发现、及时处置工作闭环。

  巡察进驻前,“不驻组副组长”全面收集整理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案件查办、信访举报、涉纪涉腐舆情等信息,并梳理出需要关注的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等清单,助力巡察组“有备而巡、靶向精准”。在会泽县,“不驻组副组长”向巡察组提供“问题参考清单”“典型案例清单”,为巡察组精准发现问题和线索树立了“靶子”。同时,积极参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下沉调研,使调研工作同巡察工作实际需要紧密结合,不断提升巡察的针对性、精准性、实效性。在临翔区,“不驻组副组长”充分发挥熟悉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的优势,及时向巡察组全面通报被巡察单位重要廉政风险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以及需要重点关注了解的情况,巡察组运用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力量等优势,对“不驻组副组长”通报的“人、事、问题”重点关注,针对巡察发现的重点问题、重要线索,及时与“不驻组副组长”沟通会商。

  巡察期间,“不驻组副组长”充分发挥专责监督优势,全程提供指导和支持,重点就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线索是否具备核查价值等进行“过筛”,为后续巡察反馈、整改及线索移交等奠定基础,做到既“压担子”,更“指路子”,确保巡察“后半程”不减速。在楚雄市,“不驻组副组长”结合日常监督掌握情况、纪检监察工作经验和被巡察单位职能职责,在党规党纪适用性、问题线索可查性方面提供政策指导及咨询,对研判后认为可查性较高的问题线索,整合力量收集完善问题线索资料,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实现巡中“即发现即研判”,边巡边查,进一步提升巡察震慑力、穿透力。在景东彝族自治县,“不驻组副组长”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与巡察组组长加强会商研判,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协助做好问题线索甄别,对线索构成要件进行审核,帮助巡察组厘清深挖线索的方向。对事实清楚、可查性强的,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快查快办,形成有力震慑。

  巡察反馈后,“不驻组副组长”以持续不断线、认真无懈怠的劲头,协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让巡察开出的“方子”更好地结出“果子”。在官渡区,“不驻组副组长”与巡察组会商提出意见建议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发挥“巡纪”联动优势,有效指导被巡察单位科学、合理制定整改方案,并强化跟踪问效,确保巡察整改不落空。在永平县,“不驻组副组长”及时转变角色,充分发挥参与巡察、熟悉被巡察党组织情况的优势,扎实履行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职责,从整改方案制定、建章立制等方面为被巡察党组织提供科学指导,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推动问题全面整改、彻底整改。

  云南网记者 杨富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