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药笔”被查处!河源市监局通报5宗知识产权侵权案例

全文1209字,阅读约需4分钟,帮我划重点

划重点

01河源市市场监管部门近期开展2024年“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公布5宗典型案例。

02其中,河源市某工程有限公司因销售假冒品牌腻子粉被罚款,广东某涂料科技有限公司被责令召回涉案产品并进行立案调查。

03另外,连平县市场监管局对销售假冒专利“神奇药笔”的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04同时,紫金县市场监管局对生产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塑料杯的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05最后,源城区市场监管局对销售未经许可的“神舟十五号载人飞行任务”标志标签的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以上内容由腾讯混元大模型生成,仅供参考

近日,河源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2024年“守护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违规行为,并公布5宗“守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图片

案例一

根据潮州市饶平县市场监管局反映河源市某工程有限公司销售到饶平县的某品牌腻子粉属于假冒产品这一线索,7月5日,河源市市场监管局江东新区分局对河源市某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涉案腻子粉。经了解,涉案腻子粉是该公司从广东某涂料科技有限公司订购的。

7月9日,执法人员对广东某涂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未发现涉案腻子粉,当事人承认销售过涉案腻子粉,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召回涉案产品并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从一推销商处以低于市场价格购进一批涉案品牌腻子粉并进行销售,经该品牌授权委托人鉴定,涉案腻子粉使用的是2023年前的旧包装,且外包装无标签、防伪码,属于侵权假冒产品。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河源市市场监管局江东新区分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二

4月28日,连平县市场监管局对连平县忠信镇某购物广场进行检查,发现某品牌“神奇药笔”外包装上标注有“专利号:ZL200430076008.3”字样。经查明,该专利已于2014年10月29日终止。依据相关规定,上述“神奇药笔”属于假冒专利的产品,连平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三

紫金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投诉举报,反映广东某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塑料杯使用的商标图案与请求人注册使用的商标图案相近,涉嫌生产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根据线索,5月27日,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检查,发现涉诉塑料杯一批,当事人现场提供了涉诉塑料杯“外观设计专利证书”,证书内的图案与被投诉产品上的图案一致。5月30日,该局发函邀请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荐相关技术调查官协助处理该案。6月7日,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回复技术调查意见,认定当事人构成在相同商标上使用与请求人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构成商标侵权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紫金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四

8月29日,紫金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紫金县蓝塘镇某书城进行检查,在该书城货架发现钥匙扣一批,该钥匙扣上挂有北京冬季奥运会吉祥物,表带上标注有北京冬季奥运会吉祥物、Beijing2022奥林匹克标志。经查明,当事人未经相关机构授权或许可,从惠州市惠东县一批发市场购进未经相关机构授权或许可印有奥林匹克保护标志的产品,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紫金县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案例五

4月12日,源城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网络监测线索,对河源市某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带有“神舟十五号载人飞行任务”标志的标签一批。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核准“神舟十二号载人飞行任务”等13件特殊标志登记的公告(第495号)》的内容,“神舟十五号载人飞行任务”标志属于特殊标志。经查明,当事人自2023年6月开始从网上下载“神舟十五号载人飞行任务”标志,用于制作带有该标志的马克杯,并通过网店进行销售,当事人不能提供上述标志的相关许可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源城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记者:蔡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