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王佳飞 每经编辑:张海妮
11月29日晚间,中信重工(SH601608,股价4.35元,市值199.21亿元)公告,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80号 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中信重工存在多方面问题:
一是公司因签订代保管协议提前确认收入、仲裁费用入账不及时、封存资产未提折旧及个别项目延迟转固等事项,导致2019年收入成本核算不准确,影响2019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二是2023年公司多项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发生变更,对2023年年度报告影响较大,但公司未按规定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是2021年至2023年,公司未将相关公司作为关联方进行披露,也未将与相关公司之间的交易作为关联交易进行披露。
四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存在部分内幕信息及知情人未纳入登记范围、部分事项未经全部知情人签字确认及未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进行自查等行为。
武汉琦作为公司董事长、俞章法作为公司时任董事长、张志勇作为公司总经理(2019年5月至2021年2月兼任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伟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梁慧作为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王青春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勤勉尽责,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河南证监局决定对中信重工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武汉琦、俞章法、张志勇、苏伟、梁慧及王青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信重工表示,公司高度重视《决定书》中指出的相关问题,将积极按照河南证监局的要求进行整改。
每日经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