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在解决商事争议、特别是国际商事争议中,具有高效、便捷、灵活、非对抗性、成本较低等优势,是保障本市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重要基础性软设施。
11月28日,上海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商事调解规定》。这是全国首部省级人大常委会专门规范商事调解的地方性法规,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阎锐介绍,近年来,浦东新区在培育商事调解组织、推动商事调解发展等方面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为了进一步支持和促进商事调解发展,有必要制定商事调解浦东新区法规,对接国际通行规则,探索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商事调解制度规则,促进浦东新区商事调解发展。
规定共三十三条,以促进和规范浦东新区商事调解发展为立法基本导向,在商事调解的组织设立、程序规范、促进保障、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创新规定。
规定明确了浦东新区商事调解的发展目标和原则,要求浦东新区对标商事调解国际高标准规则,依托产业集聚优势,健全组织布局合理、服务高效便捷、配套制度完备、发展规范有序的商事调解体系,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商事调解需求,打造商事纠纷解决优选地。
针对实践中商事调解组织设立门槛不清、部分组织专业性不强等问题,规定依托浦东新区法规立法权,创新商事调解组织的设立路径,明确在浦东新区设立商事调解组织应当具备相应条件,并向司法行政部门申请设立登记。同时,规定了申请材料、审批部门、审批时限、变更注销登记、信息公布等内容。规定还明确了商事调解员的条件和优先选聘范围,确保商事调解组织的专业水平。
市司法局表示,自2019年全市调解工作会议以来,本市先后出台了《上海市促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条例》《关于促进本市调解组织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规范本市调解组织发展的规定》《浦东新区促进商事调解若干规定》《关于促进本市商事调解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法律制度政策,为此次《规定》的出台打下了扎实的制度基础、提供了良好的政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