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 梁 市 公 安 局
对307国道(文水城区路段)临时交通管制的
通 告
根据文水县政府应对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的要求,为了改善其城区大气质量,营造绿色安全通行条件,吕梁市公安局决定:从2024年11月30日起,继续对途经青银高速文水口及307国道(文水城区路段621KM-627KM)实行临时交通管制,具体通行路线如下:
一、由汾阳途经307 国道(文水段621KM-627KM)往返交城的3轴(含)以上柴油货车可由307 国道北张口绕行段马线、320 省道、241 国道;或绕行青银高速(G20)。
二、青银高速(G20)文水收费站引道禁止3轴(含)以上货运车辆
通行,可就近从青银高速(G20)开栅口通行。
三、沿线企业确需通行限行区域的3轴(含)以上柴油货车,在当地交管部门办理通行证后,许可通行。
四、公路客运车、载运农副鲜活产品车辆、救灾物资车辆、工程抢险、事故救援车、涉及民生领域车辆不受此限制。
当地交管部门要在青银高速(G20)文水口、开栅口、京昆高速(G5)文水东口设立温馨提示牌。对违反交通管制的车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处以200元罚款,记1分;对违反交通管制强制通行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及《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处2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望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确保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本通告至发布之日起实施。
吕梁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