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金山公安分局朱泾派出所民警在走访中发现一线索,有人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
民警根据此线索,立即开展侦查工作,快速摸清嫌疑车辆、涉案人员及非法储存地点等相关情况,于当晚在一农房内抓获了正在搬运烟花爆竹的孙某,发现在不足20平方米的房间内,囤积了大大小小200余箱烟花爆竹。
民警循线追踪,在闵行抓获了其同伙林某。林某、孙某到案后,对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
据交代,两人从外省市采购了大量的烟花爆竹,并将烟花爆竹储存在孙某租赁的一农房仓库内。两人在明知禁止非法买卖烟花爆竹的情况下,利用微信群对外售卖烟花爆竹。一旦有买家需要订购,他们就会开车到仓库拿货,再送货上门,以现金方式进行结算。截至案发,孙某和林某累计非法获利3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