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记者从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威海市森林防火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王海威介绍,我市现有林地面积约220万亩,地理环境呈现出“海在城中,城在林中,林在山中,人在绿中”的特点,为提升我市森林防火工作水平、巩固绿色威海建设成果,我市出台《威海市森林防火规定》。
《规定》共三十二条,明确每年三月为全市森林防火宣传月,每年11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为全市森林防火期。《规定》划定了森林高风险区,还在全省率先提出常年森林防火区的概念,并要求在森林防火期内,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进入前需进行车辆和人员防火安全检查。
针对森林火灾扑救和灾后处置,《规定》提出,因扑救森林火灾的需要,森林防灭火指挥机构可采取开设防火隔离带、清除障碍物、应急取水、局部交通管制等应急措施。扑火工作结束后,应及时返还被征用的物资、设备和交通工具,并依法给予补偿。此外,《规定》还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扑救森林火灾提供物资、资金、技术支持、志愿服务和捐赠。
《规定》还涵盖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管理职责、宣传教育、先进技术应用、发挥自治组织作用、表彰和奖励等内容,并针对森林火灾做了制度设计,完善了相关举措,明确了法律责任和施行日期。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谷衍宁表示,将以《规定》公布实施为契机,强化宣传教育,同时持续进行林区火灾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改,组织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重大火灾风险,并将加强应急值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护等技术手段,实现对森林火灾的全方位立体式监测。
作为主要救援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已编制市、县、镇(街)、村四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和操作手册,对28个重点山系实施“一山一预案”的精细化管理。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刘伟介绍,在此基础上,将持续加强森林消防队伍建设,提升救援可视化保障能力,打造科学高效的森林火灾扑救模式。未来,将根据《规定》要求,继续提升森林火灾综合扑救能力,确保高效应对各类森林火灾。
针对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形势,我市提前梳理64项重点工作,全力做好火灾预防和火情早期处理工作。“目前,各级队伍靠前驻防,镇街管护队员全天候开展带装巡逻及错峰就餐,在里口山、正棋山、伟德山、昆嵛山等重点山系实现‘双盲’演练全覆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张峰说,明年将新建防火通道97公里,不断抓实抓细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
威海日报员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