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个案促治理,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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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这样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刘某某利用其职务便利,将公司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个人信息非法出售给他人,牟利共计人民币31万余元。那么,犯罪嫌疑人是如何获取、售卖个人信息的?又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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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起月嫂服务机构的主意

形成信息贩卖链条


R公司承包本市部分医院产房月嫂服务业务,王某某则是R公司派驻在医院的文员,负责登记母婴信息等工作。2020年7月,经营摄影工作室的邹某某到某区中心医院拓展新生婴儿摄影业务,就在这里,他偶然搭识了王某某。邹某某在了解王某某的工作后,看到了业务拓展的新途径。之后邹某某与王某某商议,从其手中购买掌握的部分在院产妇相关信息,包括婴儿父母姓名、联系电话等。在利益的诱惑下,王某某欣然同意。但王某某并不满足于此,她又拉拢R公司的总文员刘某某,因为刘某某手中还掌握其他医院内月嫂业务汇总的产妇信息。王某某说服刘某某将这些信息转发给自己,刘某某在一番犹豫后,也没能抵挡住利益的驱使,加入了非法交易。


就这样,他们三人形成了信息贩卖链条,邹某某不断从王某某处获取大量产妇信息,用于推销自己的新生婴儿摄影业务,王某某则在中间赚取着丰厚的利润,同时将部分利润分给了刘某某。2023年6月15日,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公安分局接到线索举报,王某某等三人非法信息交易行为浮出水面。


退回补充侦查 

锁定关键事实


2024年5月10日,案件移送至静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收到案卷材料后,承办检察官展开了全面细致的工作。期间,检察官发现王某某、刘某某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有效数据、获利金额等这些关键事实尚未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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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定罪量刑准确,承办检察官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制作了详细的补充侦查提纲,建议公安机关调取邹某某公司账册,结合微信账单、银行流水等客观证据,筛查重合部分信息,并移交审计。


经补充侦查,最终查明2020年7月至2023年7月间,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为牟利,单独或者利用刘某某非法获取R公司在提供服务期间登记的母婴信息,将上述信息出售给邹某某(另案处理)用于推销新生儿摄影业务,后邹某某向王某某支付钱款共计31万余元,王某某将其中16万余元转给刘某某。现已查明,王某某出售的公民个人信息达3.9万余条,刘某某出售达3.8万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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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刘某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收集到的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出售信息条数、违法所得金额超过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标准10倍以上,情节特别严重,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


“王某某、刘某某违反国家规定,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权益,并且这些个人信息涉及对象特殊,导致众多新生儿妈妈受到电话推销骚扰,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公益检察室检察官徐衍表示,这类案件性质特殊,公民个人维权成本高、难度大,由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最为适当。


2024年10月28日,静安区检察院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对被告人王某某、刘某某提起公诉。除要求追究刑事责任外,检察机关还提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二人支付公益损害赔偿金,永久性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并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开赔礼道歉。


以案件促治理

筑牢个人信息保护“防火墙”


在对王某某等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提起公诉后,检察官对案件进行复盘。检察官发现,R公司存在以下几个问题:未依法制定个人信息处理方面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定期对从业人员开展个人信息处理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定期对处理个人信息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进行风险评估。


为切实防范公民个人信息泄露,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向R公司制发检察建议,从严格规范和合理确定相关个人信息处理的操作权限、加强技术监管,设置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强化员工个人信息安全教育制度等方面出发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下一步,静安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扎实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抓手,针对医疗、快递、金融等重点领域,加大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司法保护力度,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协作,进一步强化精准监督和源头治理,织密个人信息安全“防护网”,依法履职答好“民生考卷”的生动实践。


(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记者:张琦

编辑:梁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