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11月29日土拍:成交8宗,揽金20.4888亿元

2024年11月29日,武汉市举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当天,武汉共成交8宗经营性用地共成交土地面积258783.06平米,建筑面积460157平米,成交金额20.4888亿元。

此次武汉土拍,基本上是蔡甸区的主场,蔡甸区共成交5宗地。另外3宗地,分别是硚口区、武昌区、黄陂区各成交1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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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成交信息如下:

P(2024)106号地块,位于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成功大道与太丰路交汇处以东住宅用地。土地面积50403㎡,建筑面积75604㎡,起始价 13496万元湖北省黄冈市武穴市民企湖北君晖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价 13496万元获得,成交楼面价1785.09元/㎡

地块要求:

1、最高容积率:控制在1.0-1.5以内;

2、建筑密度:依据具体方案确定;

3、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

4、建筑退距:建筑后退地块南侧成功二街规划道路红线不低于15米,后退地块西侧绿化带边线不低于10米,后退地块内公共通道控制边线不低于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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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P(2024)106号地块附图)


P(2024)107号地块位于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成功大道与公园路交汇处以西,住宅用地。土地面积 64247㎡,建筑面积96370起始价 17203万元由汉南区民企湖北汇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和蔡甸区国企中法武汉生态示范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合资公司湖北昭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价 17203万元获得,成交楼面价1785.10元/㎡

地块要求:

1、最高容积率:控制在1.0-1.5以内;

2、建筑密度:依据具体方案确定;

3、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

4、建筑退距:建筑后退地块南侧成功二街规划道路红线不低于15米,后退地块东侧绿化带边线不低于10米,后退地块内公共通道控制边线不低于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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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P(2024)107号地块附图)


P(2024)108号地块,位于武汉市蔡甸区奓山街千子山大道与常欢大道交汇处以东,住宅、商服、文化设施用地。土地面积 83857㎡,建筑面积121364起始价 13929万元蔡甸区国企武汉汉津置业有限公司价 13929万元获得,成交楼面价1147.70元/㎡

地块要求:

1、A地块:二类居住用地

(1)、规划净用地面积:22285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按照净用地面积与容积率乘积计算(约33427平方米):

(3)、最高容积率:控制在1.0-1.5以内;

(4)、建筑密度:依据具体方案确定。

B地块:二类居住用地

(1)、规划净用地面积:45038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按照净用地面积与容积率乘积计算(约67557平方米);

(3)、最高容积率:控制在1.0-1.5以内;

(4)、建筑密度:依据具体方案确定。

C地块: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1)、规划净用地面积:884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按照净用地面积与容积率乘积计算(约8841平方米);

(3)、最高容积率:控制在1.0以内;

(4)、建筑密度:依据具体方案确定。

D地块:文化活动用地

(1)、规划净用地面积:7693平方米(以实测为准):

(2)、最大计容建筑面积:按照净用地面积与容积率乘积计算(约11539平方米);

(3)、最高容积率:控制在1.5以内;

(4)、建筑密度:  依据具体方案确定。

2、建筑高度:A、B地块建筑高度不超过80米,C、D地块建筑高度依据具体方案确定。

3、建筑后退:A、B地块建筑后退西侧绿化带边线不低于25米,后退地块东侧玛瑙四路规划道路红线边不低于20米,后退地块规划道路(一、二路)红线边不低于15米,后退地块规划道路(三路)红线边不低于1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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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P(2024)108号地块附图)


P(2024)109号地块,位于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生态城大道与赏琴南路交汇处以东(蔡甸街新农村)住宅用地。土地面积11867㎡,建筑面积14240㎡,起始价 3460万元蔡甸区国企武汉汉津置业有限公司价 3460万元获得,成交楼面价2429.78元/㎡

地块要求:

1、最高容积率:控制在1.0-1.2以内;

2、建筑密度:依据具体方案确定;

3、建筑高度:不超过75米;

4、遵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关于构建更高水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工作方案》(武政办(2023)55号)、《关于印发武汉市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任务清单的通知》(武发改社会(2023)308号)等相关要求,需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少于 114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792平方米,具体规模及位置结合规划方案确定;其中,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社区体育站(室内、外活动用房)用地面积不少于114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38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 14平方米。公服设施配套应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5、建筑退距:建筑后退生态城大道不低于5米,后退琴心街、赏琴南路、琴音路不低于3米;建筑退让交叉口距离自城市规划道路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切点的连线算起,建筑高度24米以下的后退距离不少于3米建筑高度 24 米以上的不少于5米;

6、贴线率:建筑沿琴心街贴线率不小于60%,沿赏琴南路、琴音路贴线率不小于50%;

7、开敞空间:沿知音源·小湿地群的建筑最大连续展开面宽之和不得大于该地块临湖一侧宽度的50%。

8、机动车出入口:沿赏琴南路、琴音路、琴心街等道路设置不少于2个机动车出入口,出入口距平面交叉口距离满足主干道不少于60米、次干道不少于 40 米、支路不少于 20 米的要求。

9、地下公共通道:项目地块可与东侧地块之间设置一条10米宽地下车行通道。

10、建筑形态

(1)、建筑风格:建议以现代风格为主,建筑风格应与周边环境和谐:

(2)、建筑色彩:建议以冷色系为主;

(3)、建筑材质:建议采用简单的天然石材、不锈钢、铝材、明亮透明的玻璃;

(4)、建筑立面:建议临知音源·小湿地群沿线的建筑立面,进行公建化处理;

(5)、建筑空间组合:建议低、多层建筑沿知音源·小湿地群进行布局同时,应考虑区域天际轮廓线效果,并预留景观轴线及视线通廊:临知音源·小湿地群的一线建筑,注重界面设计。

11、项目应选用成本低、适应性强、本地特色鲜明的乡土树种,本地植物指数不宜低于0.7;

12、项目应采用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进行绿化浇灌和造景,其年用水量不小于总绿化浇灌和造景年用水量的80%;

13、项目应实行垃圾分类,实现湿垃圾就地处理;

14、项目用地范围内可结合方案预留建设5G基站的布局空间;

15、项目应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同步设计安装电热、气等能源计量器具,预留智慧管理监测系统接口:

16、项目统一使用可再生能源集中供能,项目需同步设计并安装与建筑能耗水平相适应、与建筑外观形态相协调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并采取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方式,项目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应低于20%,具体建设要求按照相关主管部门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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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P(2024)109号地块附图)


P(2024)110号地块,位于武汉市蔡甸区蔡甸街生态城大道与琴音路交汇处以东住宅用地。土地面积15169㎡,建筑面积18203㎡,起始价 4420万元蔡甸区国企武汉汉津置业有限公司价 4420万元获得,成交楼面价2428.17元/㎡

地块要求:

1、容积率:控制在1.0-1.2以内;

2、建筑密度:依据具体方案确定;

3、建筑高度:不高于75米;

4、遵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关于构建更高水乎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工作方案》(武政办(2023)55号)、《关于印发武汉市推动生活性服务业补短板上水平提高人民生活品质的任务清单的通知》(武发改社会(2023)308号)等相关要求,需配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少于146平方米(室外活动场地),建筑面积不少于807平方米,具体规模及位置结合规划方案确定;其中,社区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社区体育站(室内、外活动用房)用地面积不少于146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少于49平方米,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生活垃圾收集房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社区卫生服务站建筑面积不少于18平方米。公服设施配套应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5、建筑退距:建筑后退生态城大道不低于5米,后退琴心街、琴音路不低于3米,后退公园绿地不低于5米;建筑退让交叉口距离自城市规划道路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切点的连线算起,建筑高度24米以下的后退距离不少于3米,建筑高度24米以上的不少于5米;

6、贴线率:建筑沿琴心街贴线率不小于60%,沿琴音路贴线率不小于 50%;

7、街角开敞空间:地块内沿生态城大道与公园绿地交汇处,需控制一处用地面积不少于3466平方米(以实测为准)的街角开敞空间,并符合《武汉市第三批湖泊“三线一路”保护规划》中关后官湖绿线的相关管控要求。

8、机动车出入口:沿琴音路、琴心街等道路设置不少于2个机动车出入口,出入口距平面交叉口距离满足主干道不少于 60 米、次干道不少于 40米、支路不少于20米的要求。

9、地下公共通道:项目地块可与西侧地块之间设置一条10米宽地下车行通道。

10、建筑形态

(1)、建筑风格:建议以现代风格为主,建筑风格应与周边环境和谐;

(2)、建筑色彩:建议以冷色系为主;

(3)、建筑材质:建议采用简单的天然石材、不锈钢、铝材、明亮透明的玻璃;

(4)、建筑立面:建议临知音源·小湿地群、公园绿地沿线的建筑立面进行公建化处理;

(5)、建筑空间组合:建议低、多层建筑沿公园绿地、知音源·小湿地群进行布局,同时,应考虑区域天际轮廓线效果,并预留景观轴线及视线通廊;临公园绿地、知音源·小湿地群的一线建筑,注重界面设计。

11、项目应选用成本低、适应性强、本地特色鲜明的乡土树种,本地植物指数不宜低于0.7;

12、项目应采用再生水等非传统水源进行绿化浇灌和造景,其年用水量不小于总绿化浇灌和造景年用水量的80%;

13、项目应实行垃圾分类,实现湿垃圾就地处理;

14、项目用地范围内可结合方案预留建设5G基站的布局空间;

15、项目应在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过程中,同步设计安装电、热、气等能源计量器具,预留智慧管理监测系统接口;

16、项目统一使用可再生能源集中供能,项目需同步设计并安装与建筑能耗水平相适应、与建筑外观形态相协调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并采取同步施工、同步验收方式,项目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不应低于20%,具体建设要求按照相关主管部门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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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P(2024)110号地块附图)


P(2024)111号地块,位于武汉市硚口区顺道街南侧和游艺路交叉口商务金融用地。土地面积5989㎡,建筑面积29936㎡,起始价 14920万元湖北省随州市程力随车装备制造湖北有限公司价 14920万元获得,成交楼面价4983.97元/㎡

地块要求:

1、沿顺道街和东侧规划道路可设置人行和车行出入口,

2、项目用地内控制一处现状通信基站,相关建设要求应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

3、项目用地内控制一处环卫公厕,相关建设要求需结合具体建筑方案落实。

4、项目建成后,竞得人须引入不少于一家中国民企500强(依据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4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单)企业总部入驻。具体事宜由硚口区人民政府负责监督落实,并承担相应的履约监管、涉讼维稳、信访等法律及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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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P(2024)111号地块区位图)


P(2024)112号地块,位于武汉市武昌区武车中路与江流路交汇处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地面积11471.56㎡,建筑面积65000㎡,起始价 127240万元央企华润置地旗下御江轩(武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价 127240万元获得,成交楼面价19575.38 元/㎡

地块要求:

1、最大建筑面积:控制在6.5万平方米以内,其中住宅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6.38万平方米,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不小于1200平方米;公共图书馆建成后应向武汉市武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武汉市武昌滨江文化商务区管理委员会)指定单位无偿移交。土地竞得人应积极配合办理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2、项目规划方案应与武昌滨江商务核心区B2 地块一期建设单位协商。

3、新建住宅建筑高度控制在170米以内,并严格落实《武汉市建筑管理审批指导意见》相关控制要求。

4、地上建构筑物后退江流路、公太里路不小于8米,后退武车中路不小于12米。

5、新建住宅建筑立面应采用公建化外立面设计,处理好滨江界面的关系,形成高品质的建筑景观。

6、地块内控制一条东西向垂江步行走廊,宽度不少于8米,尽可能与相邻地块连接。步行走廊需保证通行连续性和全天候开放性,具体形状及位置可结合规划方案审定。

7、该项目应配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本项目储备主体负责集中配建或购买符合条件的存量房源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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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P(2024)112号地块区位示意图)


P(2024)113号地块,位于武汉市黄陂区前川街滠水河以西、理林大道以南住宅用地。土地面积15779.5㎡,建筑面积39440㎡,起始价 10220万元央企中海集团旗下武汉海旭建设有限公司价 10220万元获得,成交楼面价2591.28元/㎡。

地块要求:

1、根据黄陂区人民政府意见:项目建成后,由黄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单位按7100元/平方米的价格购买地块内房屋建筑(建筑面积为38721平方米,以实测为准),用于安置前川街区域的拆迁户;规划设计条件要求建设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筑面积为719平方米,以实测为准)由竞得人无偿移交给黄陂区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单位。上述事宜由黄陂区前川街道办事处负责监督落实,并承担相应的履约监管、涉讼维稳、信访等法律及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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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P(2024)113号地块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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