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红网《百姓呼声》《问政湖南》栏目收到多地回复共680条。隆回县交通运输局、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积极进行了回复。
网友s05abwn留言:现隆回至长乐客车两辆,长乐至隆回车辆两辆,其中隆回至长乐线路违规改变发班起点,全部由长乐发往隆回,致使早班客车扎堆发车,为争客源在路途你追我赶,曾经发生多起刮擦事故,现路面全部改善,车辆速度快,发班起点扎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望相关部门引以重视,予以处理问题,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回应: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我局已约谈该线路营运公司隆回县联鑫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要求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车辆及驾驶员管理,严格落实发班制度,按要求进行车辆安检。
网友洞口县文昌街道和平社区路留言:洞口县文昌街道和平社区渡口36号,卖菜商贩天没亮都来了,大声说话根本无法入睡。希望领导重视帮我们解决此问题。
洞口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应: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局已收悉。和平街市场是由商贩及菜农自发形成的露天市场,已存在几十年。由于我县基础设施建设落后,城南片区又属老城区,至今未建成综合性的农贸市场,导致该片区市民买菜及商贩、菜农销售需求难以满足。为解决这一难题,我局执法大队对该露天市场采取“执法+劝导+规范+分流”的方式进行管控,每天定时定点安排执法人员在该区域对摊贩进行规范和疏导,确保摊贩不占道经营。
网友m5xya3c留言:绥宁县农贸市场猪肉铺违规使用美容灯等一线市场不作为慢作为,要求绥宁县司法局公开处罚绥宁县市场监督局,求领导为我做主。
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经查:2024年10月26日,市民通过“问政湖南”反映绥宁县农贸市场附近猪肉铺使用生鲜灯,10月28日接到投诉件后,我局组织执法人员于10月29日到绥宁县农贸市场附近核实调查,农贸市场附近猪肉铺没有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在“绥宁县恒鑫农牧店”店内发现有使用带颜色的灯光现象,责令其立即整改,将有颜色的灯光替换掉,10月30日再次到绥宁县农贸市场附近猪肉铺进行检查,该店没有使用带颜色的灯光。按照相关要求,我局给予了正式书面答复。且在11月份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检查中,绥宁县农贸市场附近猪肉铺也没有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
调查结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2023年11月,我县获得“湖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荣誉,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更是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不敢有一丝松懈,确保全县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所以,在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有效管控销售猪肉不得使用生鲜灯工作中,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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