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成都报道 11月28日晚间,新华文轩(601811.SH)公告称,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暨第一大股东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及四川文投集团通知,按照《关于同意无偿划转新华文轩部分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主管部门原则同意以无偿划转方式将四川新华出版发行集团持有的1.31亿股新华文轩股份(占总股本10.6455%)划转至四川文投集团。
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系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行为,不会导致新华文轩控股股东暨第一大股东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治理结构不会发生变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手续。
红星新闻记者 俞瑶 实习记者 孙树冠
编辑 杨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