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讯(通讯员:鄢晨曦)为切实推动破产法律监督和审判工作依法、有序、高效进行,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功能,营造更好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桂阳县人民法院与桂阳县人民检察院共同签署《关于破产程序法律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促进规范企业破产程序、依法清理债权债务,公平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该《意见》明确了法院、检察院在企业破产中分工负责、密切配合、沟通协作的原则,建立法检两院企业破产程序合作联动工作机制、破产管理人监督机制、法院破产审理监督机制。同时,规定了法检两院破产案件信息共享及移送、检察院对破产程序的监督内容、破产程序的监督方式等措施、规定风险排查具体情形和处理措施、健全破产程序法律监督工作机制等。
法检两院通过建立协调合作联动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商,通报破产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及反映,研究解决疑难复杂问题, 确保破产程序合法、公平、公正,共同提高破产案件审理效率和效果。法院对检察院涉嫌虚假诉讼的破产衍生诉讼利用审判管理系统查询提供便利,实现破产案件领域民事诉讼的精准监督。
2024年以来,桂阳法院新收破产案件6件,审结8件,随着破产案件逐渐增多,资产处置难度增大,妨碍破产审判工作顺利推进。《意见》的出台,强化了破产程序法律监督作用,改变了以往法院“单打独斗”模式,协力提升破产案件检察监督和审判工作水平。通过两院的法治合力,切实提高破产案件工作办案质效,以服务桂阳县经济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